外资企业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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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资企业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地区)注册的有限公司)或(国(地区)自然人)和(国(地区)注册的有限公司)或(国(地区)自然人)决定在佛山市顺德区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章程。第一条投资者名称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注:股东为自然人的,写明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住所)第二章外资公司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2、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第三条11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不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和管理,不受干涉。 第三章 宗旨、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使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以及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使企业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或(从事、的零售、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不设店铺,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3、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生产经营XXX为生产性企业的表述方式;从事XXX为商业企业的表述方式)第六条公司经营规模:年产;(产品%内销,%外销)或(产品内外销售)。(注:非生产性企业请视具体情况写)第四章 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币种)XXX万元,注册资本为(币种)XXX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币种)X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认缴出资(币种)X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用等值现汇出资;由各方按其出资比例于XX年XX月XX日前缴足。外汇与人民币的折算按投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投资

4、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差额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自行筹措。)在经营期内,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11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第八条注册资本全部缴清后,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应当报原审批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备案。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将出资证明书向外抵押或作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用途。第五章股东会第九条 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保证公司的一切活动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定公司一切重大事宜。第十条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1、决定

5、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及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至少

6、召开次。11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四条 下列事项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的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公司的章程修改;  2、公司注册

7、资本的增加或减少;3、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六章董事会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其中:甲方委派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长由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人由方委派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董事长临时不能履行职责的,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为履行,但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董事长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第十六条 撤换董事,每次应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

8、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11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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