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考评评分表(自查自评、交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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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综合考评评分表(自查自评、交叉检查)总分:100分(各设区市自查评分、省安委会交叉检查组评分)考核指标考核细则评分标准分值自评得分考评得分扣分原因一、责任落实(16分)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委和政府做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宣传贯彻,并认真落实。(1)党委和政府未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相关规定的,扣1分;未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的,扣1分;未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内容的,扣1分;未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的,扣1分;未将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的,扣1分。(2)政府主要负责人未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的,扣1分;未明确政府副职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扣1分;2018年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少于4次的,每少1次扣0.5分。(3)党委和政府未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的相关制度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的,扣1分。(4)党委和政府未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的,扣1分。4分(5)设区市级政府未在2018

3、年3月31日前出台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贯彻意见的,扣1分;未按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的,扣1分;未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的,扣1分。(6)设区市级政府未建立本级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的,扣1分;未开展巡查、考核的,扣1分。3分—23—2.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省安委会巡查、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立实施本级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制度。(7)县级政府未在2018年4月30日前出台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贯彻实施办法的,每个扣0.5分。(8)未按时完成省安委会巡查、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每项扣1分;3.落

4、实《江西省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制度,严格落实整改措施。(9)设区市级政府未建立安全生产约谈机制的,扣1分;未按照制度规定开展约谈工作的,扣1分。(10)因发生事故或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被约谈、通报的,每次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并书面报约谈方的,每次扣1分。2分4.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的责任和范围,推进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开展具体工作。(11)设区市级各有关

5、部门“三定”规定未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的,扣1分;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未建立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或未开展具体工作的,每少1个部门扣1分。(12)县级政府未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扣0.5分;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未建立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或未开展具体工作的,每少1个部门扣0.5分。(13)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工作职责的部门未制定和落实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每少1个部门扣0.5分。3分(14)未组织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实施意见的,扣1分。(15)未研究制定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办法措施

6、的,扣1分;未推进乡镇、行政村两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的,扣1分。2分—23—5.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安全和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的办法措施,推进乡镇、行政村两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6.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实施全过程责任追溯,严格安全生产职业禁入和行业禁入。强化分级属地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全员业务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16)设区市级未制定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的,扣1分;未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禁入和行业禁入要求的,扣1分;未健全强化分级属地安全监管工作措施的,扣1分。(17)在抽查的

7、企业中,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第18条规定职责的,每家扣0.5分;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每家扣0.5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法》第22条规定职责的,每家扣0.5分;企业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全员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的,每家扣0.5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未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家扣0.5分;企业未开展“五个一”活动的,每家扣0.5分。2分二、依法治理(10分)7.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地方

8、标准建设;将企业执行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并督促企业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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