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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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1)混合销售是指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同时涉及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税法对这种经营行为的征纳税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其经营决策时若能做出一些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获得节税收益。    一混合销售的相关税务规定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而做出的,二者间有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混合销售是针对同一纳税行为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是合并定价的,二者不可分开核算。  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

2、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营税劳务”,是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混合销售如果依据上述税务处理,属于应征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应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合计,且该销售货物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消耗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凡是符合税法规定的,

3、在计算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方案选择  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首先要看纳税人是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业税纳税人,再通过混合销售税负平衡点增值率或税负平衡点的计算,来分析企业是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合算。这种选择方式主要是通过考虑是否将混合销售中的应税劳务项目进行独立分立(业务项目单独成立企业来经营)出来,达到选择纳税方案,并降低税负的目的。      (一)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  一般纳税人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因其增值税应税货物部分应缴的增值税款部分,与营业税应税劳务项目是否独立分立无关。因此,筹划的主要考虑是对涉及

4、销售的营业税劳务项目部分是否独立分立进行选择。  假定:一般纳税人当期混合销售中,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部分获取总收入为Y*(1+T1),与该劳务项目相关的可允抵扣耗费支出为X*(1+T1),现假设将该营业税劳务部分独立成项目出去后,总收入不变(仍为Y*(1+T1))。其中,T1为增值税税率,T2为营业税税率。  劳务项目增值率V=(Y-X)/X*100%①  正常条件下(劳务项目不独立),企业实际缴纳税款为:Y*T1-X*T1②  如若将营业税劳务项目独立分立出去,企业实际缴纳税款为:Y*(1+T1)*T2③  联立②③得税负平衡点处的关系式:(Y-X)/

5、X=(1+T1)*T2/[T1-(1+T1)*T2] ④  将④代入①得到税负平衡点处的增值率V={(1+T1)*T2/[T1-(1+T1)*T2]}*100%  此处计算出的增值率即为该劳务项目独立与否情况下的税负相等均衡点。依此均衡点,可以得出是否将劳务项目独立分立的决策依据。(见图1)   图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的税负均衡点的增值率表  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均衡点增值率  17%3%%  17%5%%  17%20%-%  13%3%%  13%5%%  13%20%-%      决策依据:  1>当混合销售行为中劳务项目增值率大于均

6、衡点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应该考虑将营业税项目的劳务独立分立出来,这样可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2>当混合销售行为中劳务项目增值率小于均衡点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无须考虑将营业税项目的劳务独立分立出来,因为将劳务项目收入并入商品销售额中一并缴纳增值税,税负反而更低。  [实例分析]某卷烟机械设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生产并销售卷烟包装设备外,企业还利用其技术特殊性为客户安装调试所购设备。已知某期购进生产相关设备所需钢材等共花费100万元(不含税),而销售相关设备可以获得收入200万(不含税)。同时安装调试该设备向用户收取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安装调试

7、共耗费相关材料万元。   首先分析混合销售税负平衡点增值率:V=()/*100%=100%>%   根据上述分析决策,可确定该企业应该分立该劳务项目。  我们可以做进一步具体的分析:  正常情况下,不分立该安装调试业务收入,企业所有收入全部缴纳增值税:  (200-100)*17%+(-)*17%/(1+17%)=万  将安装调试业务独立出来,企业所缴税款分为两部分:  1>设备销售部分应缴增值税:(200-100)*17%=17万  2>设备安装调试部分应缴营业税:*3%=万合计企业应缴税款:万  显然,企业独立安装调试业务可节省税款:=万元    (

8、二)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  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由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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