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校(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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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星关区校(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系统学生住宿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学生住宿安全事故,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学生宿舍是指专门用于为幼儿园(班)、小学、中学(包括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的学生、幼儿(以下统称学生)提供学习期

2、间使用住宿的校方住所或者由教育行政有关部门或学校租赁的为学生提供学习期间使用的住宿的其他住所。其它临时住所不在本制度规定之内。  第三条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属学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领域,应当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体系,建立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加强平时安全教育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

3、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或者学生宿舍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处理和追究责任人责任等。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含消防)、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第七条社会

4、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第二章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第八条区教育局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九条区教育局应当协调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

5、、经营、储存、娱乐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十条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公安、建设和交通等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第十一条区教育局应当协调公安机关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

6、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十二条区教育局应当协调文化、工商等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两百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十三条区教育局应当协调新闻出版、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区教育局应当协调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

7、、饮食摊点。  第十五条区教育局应当协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六条区教育局应当协调公安、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区教育局应当协调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学校履行好学生住宿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区教育局应当协调公安、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

8、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区教育局应当协调公安、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区教育局应当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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