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珠市乡

赫章县珠市乡

ID:21634480

大小:655.94 KB

页数:92页

时间:2018-10-23

赫章县珠市乡_第1页
赫章县珠市乡_第2页
赫章县珠市乡_第3页
赫章县珠市乡_第4页
赫章县珠市乡_第5页
资源描述:

《赫章县珠市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赫章县珠市乡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珠市乡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857-33800002017年10月—91—1-1、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1、建设用地申请书,2、计委立项批文,3、规划部门批准文件,4、拟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5、补充耕地位置图(需占耕地的),6、土地用途说明,7、其他需提交的资料(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申 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2、予以受理。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 定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办理机构:珠市彝族乡国土所业务电话:15117558587,监督电话:0857-3380000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91—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

3、料:1、建设用地申请书,2、计委立项批文,3、规划部门批准文件,4、拟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5、补充耕地位置图(需占耕地的),6、土地用途说明,7、其他需提交的资料1-2、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2、在承包经营期内,对承包经营者使用的草原进行微调的批准)申 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

4、 定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办理机构:珠市彝族乡国土所业务电话:15117558587,监督电话:0857-3380000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91—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1、建设用地申请书,2、计委立项批文,3、规划部门批准文件,4、拟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5、补充耕地位置图(需占耕地的),6、土地

5、用途说明,7、其他需提交的资料1-3、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3、对草原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批准)申 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 定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送

6、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办理机构:珠市彝族乡国土所业务电话:15117558587,监督电话:0857-3380000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91—1-4、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4、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许可)申 请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申请书,2、户籍本,3、身份证。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

7、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 定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办理机构:珠市彝族乡国土所业务电话:15117558587,监督电话:0857-3380000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

8、、检测、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