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开福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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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市开福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科技计划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计字〔2010〕135号)、《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2〕38号 、《开福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开政办发〔2012〕8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计划项目是指根据全区科技与经济发展要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指南安排,在一定时期内

2、由相关单位承担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一般项目申请资金额度为10万元以内,重点项目申请资金额度50万元以内(初次申报的企业申报重点项目额度在30万元以内),申请科技资金不能超过项目总投注额度的30%。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重点方向: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两型产业发展的产学研金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技平台建设、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等。      第四条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采用无偿使用和有偿使用两种形式,以无偿使用为主,有偿使用主要参照《

3、湖南省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湘财企﹝2011﹞14号)执行,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第二章  立项管理     第五条  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般包括申报、受理、初审、专家评审、部门联审、政府审议、公示、签约以及跟踪考核、结题验收等基本程序。      第六条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申请、评审、立项、验收的执行主体四分离。      第七条  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区科技发展规划并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发布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会同区财政部门明确科技

4、计划专项设置和资金额度。     第八条  项目申报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开福区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三)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及创新优势; (四)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基本的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和技术装备等; (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第九条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区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指南要求。申报资金合理,原则上不

5、超过申报单位注册资金。     第十条申报区科技计划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一)项目申报表;(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1、项目的背景与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3、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关键技术与创新点、预期目标及成果;4、应用或产业化前景与市场需求;5、现有工作基础、条件、特色与优势; 6、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7、进度安排与年度计划内容; 8、项目承担单位和主要承担人员简况;9、资金预算(来源、使用及筹资能力分析);10、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11、有关上级单位或评估机构的

6、意见。(三)有关附件(工商税务登记复印件、项目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专家评议意见或推荐意见等)。申请一般项目只需提供上述(一)、(三)项,申请重大专项、重点项目需提供上述(一)、(二)、(三)项。 第十一条区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采用专家评审制和行政审批制相结合的方式。 项目立项一般程序为: (一)公开申报。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制定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在开福区公众信息网、开福科技QQ群等平台上发布。由街道、镇经济部门、园区产业局和区直相关部门推荐。 (二)受理审核。区科技主管部门对

7、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合规性审查和科技创新性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三)专家评审。区科技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关项目评估资质的机构,对初审确定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区财政主管部门可对项目进行抽查和实地考察,并提出意见。(四)会议审议。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专家评审后的项目组织会议审议,提出拟立项项目及资金安排方案后由分管科技的副区长召集市科技、财政、工信、环保、安监、商务、工商会商审议拟立项项目和资金安排。区科技主管部门会根据审议意见,拟定列入预算安排项目计划报呈报区政府审批。(五)结果公示。经区政府审定后,

8、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拟立项项目通过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六)行文下达。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实行统一编号,并会同区财政主管部门行文下达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安排。第十二条下列情况可不通过专家评审或按其他办法规定的程序立项:(一)以区委、区政府会议纪要形式确定的项目;  (二)按区有关政策规定需支持的项目; (三)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区财政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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