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行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双向说理制度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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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推行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双向说理制度的几点看法[]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双向说理制度是指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和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时,分别对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必要性和不(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理由进行说明的制度。该制度的推行会使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逮捕必要性条件,准确适用逮捕措施,有效遏制错捕、滥捕现象的蔓延,同时也能够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充分保障人权、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公检配合。  [关键词]不批准逮捕;说理;化解矛盾  《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

2、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1条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则第八十九条或者第九十条规定情形,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连同案卷材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只是从原则上规定。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应当将理由告知公安机关,但对于不批准逮捕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说明理由,通过何种手段说明理由,说明哪些理由,在什么时限内怎样送达这些理由均未作出明文规定。即对不批准逮

3、捕案件说明理由的实体和程序法律尚未作出明晰化可具操作性的范本,在司法实践中尚余下很大的空间,同时公安机关在提请逮捕的时候是否也应该对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必要性进行说明。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探讨和完善提请批捕案件双向说理制度是极有必要的。  一、推行提请批捕案件双向说理制度的必要及完善  (一)提请批捕案件双向说理制度是指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和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时,分别对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必要性和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理由进行说明的制度。现实检察工作所制作的“不捕理由说明书”只是“一方情愿”,没有针对性。在实践中,侦监部门单从公安部门提供的案件材料中,很多时候

4、无法掌握到该案有无逮捕必要的材料,因为公安机关根本就没有对逮捕的必要性进行过说明,这种单方面的说理往往有时候可能起不到很好的效果,还是会引起对不捕决定的复议、复核。而如果公安机关对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对有逮捕必要进行说明,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使公安机关在提请批捕环节将证据收集标准提高到接近提起公诉的标准。同时也对提请批捕案件的法律文书质量、收集到的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等有促进作用。一方面减少没有必要提请批捕案件的数量减少了诉讼环节,节约了诉讼成本。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另一方面报捕案件证据的完善,批捕工作也能够快速、准确,提高审查批捕案件质量。  因此建立健全对

5、适用逮捕必要性论述的双向说理机制,可以使公检两机关对逮捕必要性的论述做到有的放矢,双方的论述更有利于让对方接受。同时可以避免检察机关单方面或与公安机关一起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使审查逮捕沦为单向的行政性程序,保证审查逮捕结果的公正性,更加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双向说理为加强公检两家的沟通与制约,利于双方对不捕案件达成共识提高案件质量,减少不安定因素提供了保障。可以随时掌握和调整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对逮捕必要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提升对案件有无逮捕必要性的掌控力,促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公安机关执法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二)在当前实体和程序法律尚未作出明确规

6、定的情况下,以正式工作制度的形式把前期实践予以扩展、完善并推行开来,它是开展提请批捕案件双向说理这项工作的新阶段,而且是更重要的阶段。  加强对建立和完善“双向说理”机制的调研,坚持在办案过程中边实践边研究边完善。根据当前的工作情况来看,大多数地方已形成一般的说理体系,公、检联动全面开展说理工作。并在实际办案中形成了双向说理联系制度、双向说理审查制度、双向说理跟踪调查制度、双向说理文书存档制度和双向说理回访等制度。哒些配套体系和制度的建立,为“双向说理”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和理论基础,也为“双向说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但目前该项工作的开展在全国各地规

7、定不一,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因此只有把提请批捕案件[]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双向说理制度是指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和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时,分别对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必要性和不(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理由进行说明的制度。该制度的推行会使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逮捕必要性条件,准确适用逮捕措施,有效遏制错捕、滥捕现象的蔓延,同时也能够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充分保障人权、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公检配合。  [关键词]不批准逮捕;说理;化解矛盾  《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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