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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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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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物权法第一节物权法概述物的种类物权的类型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一、物权法概述(一)物的种类1、动产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动产让与不要求书面形式,只要交付即生效;不动产的让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必须登记才生效。设定他物权的类型不同:质权、留置权只能设立于动产,用益物权只能设立于不动产。涉及不动产的诉讼实行地域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定物与种类物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法律关系、租赁法律关系等;而有些法律关系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如买卖法律关系。特定物在交付前

2、意外灭失的,可以免除义务人的交付义务,而只能请求赔偿损失;种类物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的,由于其具有可替代性,故不能免除其交付义务,义务人仍应交付同类物。3、主物与从物在法律或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主物所有权转移时,从物所有权也随之移转。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认定标准(1)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A物脱离B物,不损A物的独立用途,则A物为主物;B物脱离A物,则

3、丧失其本来的用途,则B物为从物。房屋与窗户鞋子与袜子茶杯和杯盖4、原物与孳息天然孳息是原物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物(如母牛生下的小牛);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据法律规定带来的物(如储蓄存款的利息)。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因此尚在母牛身体里的小牛属于母牛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孳息。【例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A、出租柜台所得租金B、果树上已经成熟的果实C、动物腹中的幼仔D、彩票中奖所得奖金【答案】AD孳息的归属: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

4、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相关链接】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二)物权的类型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1、所有权与他物权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可以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

5、指所有权以外的物权,亦称限制物权。它是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由所有权人以外的人,即他物权人对物享有一定程度的直接支配权。他物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直接支配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性质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二者的区别用益物权一定是在“不动产”上成立的物权;而担保物权则既可以在不动产,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除地役权以外,均为主物权;而担保物权则都是从物权,即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

6、。【例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对用益物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B、用益物权均为主物权C、用益物权是他物权D、用益物权是有期限物权【答案】ACD(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2、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种类法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法律未规定的新物权物权内容法定:当事人不得在物权中自由创设新的内容(如法律规定动产质押必须移转占有,当事人就不能创设不移转占有的动产质押

7、)3、一物一权原则(1)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集合物原则上不能成为一个所有权的客体,而应为多个所有权的客体。(2)一个独立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但一物之上的所有人可以为多人,多人对一物享有所有权,并非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仍然是一个,只不过主体为多人。(3)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根据其份额对财产享有相应的权利,但份额本身并非单独的所有权。(4)一物之上可以存在数个物权,但各个物权之间不得相互矛盾。一物一权主要是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不是指一物之上不能设置多个物权,如在一物之上可以有多个抵押权的

8、存在。(5)一物的某一部分不能成立单个的所有权,物只能在整体上成立一个所有权。4、公示、公信原则(1)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由此可见,不动产的权利状态通过“登记制度”表示,而动产的权利状态则通过“占有”表示。(2)公信原则所谓公信,是指当物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即使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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