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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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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农业大学2012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英文译名为ChinaAgricultural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分东、西两个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学校网址:http://,咨询电话:010-62737682.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进入国家“211工
2、程”和“985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历史始于1905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学校的建设目标是世界一流农业大学。 第四条我校2012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本科学生2920人。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条我校2012年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有:植物生产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农业工程类、电气信息类、土建类、水利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3、、化学类、经济学类等11个,共涵盖35个专业。 按专业招生的有:理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法学、社会学、英语、传播学、农村区域发展、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管理等25个。 除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第六条按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年以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
4、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获得所选专业的毕业证书。 第七条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管理等4个专业只录取有相关专业志愿或有书面报考意向的考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在北京完成第一年的学习后,从第二年起到我校烟台研究院进行教学和实习直至毕业;这4个专业的本科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这部分学生的学历证书与其他专业相同。 第八条我校的收费严格按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012年普通本科学生收费标准为:植物生产类、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
5、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经济学类专业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 第九条招生条件 我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第十条提档比例 我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 第十一条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
6、排。 第十二条专业安排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志愿清的原则。 第十三条第二志愿 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我校承诺招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的投档成绩应高于我校在当地录取的第一志
7、愿考生投档平均分30分以上,且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的2%.学校负责向省级招办提出投档申请,并根据投档情况按照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安排专业时,在考生投档成绩减去院校级差30分后按第十二条进行安排,每个大类录取不超过2人,每个专业录取不超过1人。 对于实行第一志愿为平行志愿或第二志愿为征求志愿的省份,我校不再单独增加用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的招生计划。文史类不再单独录取二志愿高分考生。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 报考英语专业和经济学类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且需要口语成绩优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议英语语种的考
8、生报考。 第十五条相关科目要求 我校对考生的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及格以上。报考工业设计、园林两个专业的考生宜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 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第十七条往届生 我校各专业对往届生没有附加要求。 第十八条定向就业生 我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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