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权力实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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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行政权力实施清单采取措施保护辖区内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1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采取措施保护辖区内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子项名称做好水土保持工作5实施主体高安乡人民政府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高安乡国土环保规建安监站8联办机构无9办理地点高安乡人民政府大院内10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下午(冬季)14:30-17:00;(夏季)15:00-17:3011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2-5322138监督电话0772-532213812设定依据1.【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

3、活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 第三十五条 在水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以天然沟壑及其两侧山坡地形成的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地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进行坡耕地和沟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风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轮封轮牧、植树种草、设置人工沙障和网格林带等措

4、施,建立防风固沙防护体系。在重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监测、径流排导、削坡减载、支挡固坡、修建拦挡工程等措施,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体系。2.【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统筹规划取土、挖砂、采石地点,规范取土、挖砂、采石等行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

5、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13实施对象申请人14行使层级县级/镇级15权限划分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

6、,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3.【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第三十五条 在水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以天然沟壑及其两侧山坡地形成的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地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进行坡耕地和沟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风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轮封轮牧、植树种草、设

7、置人工沙障和网格林带等措施,建立防风固沙防护体系。16行使内容【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统筹规划取土、挖砂、采石地点,规范取土、挖砂、采石等行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17通办范围无1

8、8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合理确定19实施条件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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