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犯罪对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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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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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一、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一)“代为保管”的含义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之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在此对于“代为保管”行为,应当怎样理解?在刑法学界有不同观点。狭义说认为,对保管应当作严格的解释,行为人侵占的应该是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暂时委托自己保管、看护的财物,这种观点严格按照刑法条文的字面意思进行理解,将保管视为以看护为特征的一种具体行为方式。①广义说主张对保管应作较为宽泛的理解,认为这里所说的保管,主要是基于委托合同关系或者是根据事实上的管理以及习惯而成立的委托、信任关系所拥有的对他人财物的持有和管理。②还有一种观点称为修正的狭义说,其认为广义解释违

2、反文义,也不符合刑法目的,会侵入本应由民法调整的领域,将民事问题刑事化。对保管的理解只能理解为受他人委托而暂行代为保管,这一解释强调的是一种合法的明示或默示的委托管理关系。③狭义说的观点太过于绝对,其认为侵占罪只发生于基于信赖委托关系而保管他人财物的场合,这样就会对基于其他原因而管有他人财物进而侵占的行为排除在侵占罪之外,这不符合惩治侵占罪的立法精神,有放纵犯罪之嫌。同样,修正狭义说虽然比狭义说的观点有所改进,但仍然没有脱离委托关系,而把其他原因排除在外。广义说的观点较好的包括了侵占罪先行行为的种类,也符合侵占罪的立法原意。笔者基本上同意广义说的观点,认为基于法律行为和事

3、实行为所造成的对他人财物的占有,都有可能构成侵占罪,而不仅仅是委托管理关系,但对所有持有和管理他人财物的行为,不能一概认定为侵占罪,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我国目前刑法学界对代为保管的解释来看,其基本含义是“合法持有”,这里的”合法”除了包含“法定的、与法律相一致”的意思外,还包含“不违反法律”之意。④前一层意思上的“合法”是指具有法律上的根据,后一层意思上的“合法”是①梁华仁:《新刑法通论》,红旗出版社1997年版,第295页。②胡康生、李福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83页。 ③陈立:《.侵占罪若干疑难问题研究》,《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

4、001年第1期。 ④参见《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531页。3侵占罪的犯罪对象研究指虽无法律上的根据,但亦不与法律相冲突。①根据这种理解,对侵占罪的合法持有就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这里的合法持有是指行为人没有用犯罪的方法将他人的财产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②第二种观点认为,只要行为人不以自己的违法行为而对他人之物取得持有,便是侵占罪中的合法持有。③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更为确切一点,“代为保管”不是指财物所有人委托的目的,而是指行为人取得财物后对财物的合法管理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之下,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即构成侵占。从实践中看,持有他

5、人财物的合法性根据,主要有以下几种关系。1、委托关系委托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一定事务或行为交由受托人来进行,从而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委托关系作为侵占罪的基础法律关系,是最常见、最典型的一种,如委托代为转交、委托代为买卖、委托代为邮寄等等。委托人出于一定的目的,基于对受托人的信赖,将自己的财物托付于受托人,受托人由此获得了在委托期间对财物的控制权,若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而拒不归还,就是一种侵占行为。2、保管关系保管是指寄存人将一定的财物交由保管人进行保管的行为。保管合同是保管关系成立的基础,但不限于口头或书面形式。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占有寄

6、存人的财物,负有妥善保管和依约定返还的义务。保管关系的建立使寄存人的财物处于保管人的控制之中,形成财物的代为保管状态。保管关系也是形成财物代为保管状态普遍而直观的因素。保管合同的有偿无偿对于财物状态没有影响,对于侵占罪的构成亦无影响。保管人若违反了保管合同而将保管物据为己有,就会构成侵占罪。3、租赁关系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财产交由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人的行为。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取得对租赁物的占①周少华:《侵占埋藏物犯罪的若干问题探析》,《法律科学》1998年第3期,

7、第75页。 ②王作富:《论侵占罪》,载《法学前沿》1997年第一辑,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8页。 ③周少华:《侵占埋藏物犯罪的若干问题探析》,《法律科学》1998年第3期,第75页。4一、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有和使用的权利,如房屋租赁、汽车出租、书籍出租等。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要及时返还租赁物,若拒不返还或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明确据为己有,就会构成侵占罪。4、担保关系担保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物上设定担保物权的行为。由担保而形成的物权,称为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等,其中质押权和留置权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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