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比部职掌的转变及其原因试析

唐代比部职掌的转变及其原因试析

ID:22096706

大小:59.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0-27

唐代比部职掌的转变及其原因试析_第1页
唐代比部职掌的转变及其原因试析_第2页
唐代比部职掌的转变及其原因试析_第3页
唐代比部职掌的转变及其原因试析_第4页
唐代比部职掌的转变及其原因试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唐代比部职掌的转变及其原因试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唐代比部职掌的转变及其原因试析代前中期,比部主掌全国财务勾检,法制为其次。比部郎掌诸司百僚俸料,总勾内外经费,比部实为财务勾检系统的中央领导机构。唐代中后期,随着国家形势及职官制度发生变化,比部职掌也随之渐变。比部从主掌勾检,逐渐向知制诰等方面转化。这可能与比部郎的出身、地位变化紧密相关。  关键词:唐代;比部;勾检  :D691 :A :1004-9142(2012)02-0017-04  关于唐代比部之职掌,王永兴《唐勾检制研究》认为,比部是唐代财务勾检的中央领导机构。而谈及比部审计职能者颇多②。其中,张达聪《论比部职掌的演变和唐代的比部审计制度》认为唐代比部为审计机构,负

2、责审计簿籍。王东洋《魏晋迄隋比部郎隶属及其职掌之变化》认为,南北朝时比部掌法制和勾检,隋时其职掌向专职勾检转变。上述诸作,对唐代比部职能的转变及其原因均未做出论述解释。本文拟就此问题略作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唐代比部的职掌  关于唐之前比部的渊源演变和唐代前期比部的基本职掌,正史职官志和典章类文献均有明文记载,前人也已论及,此不赘述。本文仅就比部基本职掌之外、前贤未暇论及处做一点补充。除前人已论述的勾检、审计财务职能之外,勾覆图书经籍和制定州府的具体行政支出政策也在比部管辖范围之内。下面分别论述之。  比部尚有勾检经籍图书职能。武则天文明元年(684年)十月敕:“两京四库

3、书,每年正月,据旧书闻奏;每三年,比部勾覆具官典,及摄官替代之日,据数交领。如有欠少,即征后人。”(卷35比部勾检图书典籍,当从勾检文案职能中拓展而来。  两税法施行后,比部开始勾征地方两税。建中元年(780年)正月,唐廷具体规定了州县征纳两税的期限和数额,两税按时、足额征毕后,须将结果申报比部,接受比部勾检监督,比部据地方呈报的数额实施勘会,若发现“此外敛者”,均“以枉法论”(卷83)。唐文宗时,比部将两税勾检内容进一步具体化。大和四年(830年),比部规定了州府两税支出和保留的份额,还对各州城郭、公廨、屋宇、器械、舟车、什物的修理、添置、更换做出限定,“又当州或属将校所由,

4、有巡检非违,追捕盗贼,须行赏劝,合给程粮者。又当州或百姓贫穷,纳税不逮,须矜放要添货额者。又当州遇年谷丰熟,要收籴贮,备以防灾歉者”。敕旨:“宜依。”(卷59)即比部对州府将校追捕盗贼所需赏金和犒劳的办法、免除赋税的条件、储粮备荒等事宜也作了规定。这些工作的具体经办应由州县负责,比部只对其完成情况进行检核纠察。如何对地方的各项收支和施政情况勾核检查?大和四年,比部下发地方州府的格令规定:除上述处理条例外,对州府的羡余钱物、官员送故迎新所需招待费用等都有明确要求:“其所费用者,并须立文案,以凭勘验。”(卷68)地方政府各项钱粮物资的支用都须造簿备案,登记在册。比部下发这条格令,意

5、在为日后勾检籍帐时提供核查凭据。  二、唐代比部职掌的转变  唐初,比部勾检职能渐失已现端倪。高宗咸亨四年(673年),东都留守御史杨再思“兼敕勾大使”(成亨),则天圣历初(698年),宰相武攸宁置勾使(卷206)。勾检已设专使执行。故中宗朝一道赦文说:“设官固须量才称职,比来委任,稍亦乖方,遂使鞫狱推囚,不专法守,撰文修史,岂任秘书。营造无取于将作,勾勘罕从于比部。多差别使,又著判官,在于本司,便是旷位。并须循名责实,不得越守侵官。”(卷17)  至唐中后期,比部逐渐失去勾检权。大历卜二年(777年)六月十五日敕:“诸州府请委当道观察判官一人,每年专按覆讫,准限(申)比部。”

6、制度规定,比部对诸道财政收支账目进行勾检,但“诸州多有不到”(卷59),中央命令并未得到忠实执行。随着时间推移,这个变化呈加剧趋势。《旧唐书》卷一一八《杨炎传》:“初,国家旧制,天下财赋皆纳于左藏库,而太府四时以数闻,尚书比部覆其出人,上下相辖,无失遗。”唐初,比部勘覆左藏库、纠察财赋出入是制度性规定。正因为比部与太府寺勾检官一上一下的勾检,才保证了财务“无失遗”。唐德宗时,比部勾覆职能已成为“国家旧制”,这至少说明比部勾检权已大为削弱。穆宗时,“比部令:‘勾诸司钱谷,载在格令,其事讹谬,岁月已深。’宜令中书门下精择比部郎官,修举典制,勾诸司钱谷,仍立时限,具条疏闻奏”(卷66

7、)。比部勾检诸司钱谷已徒具空文。比部失权年月滋久,故诏代前中期,比部主掌全国财务勾检,法制为其次。比部郎掌诸司百僚俸料,总勾内外经费,比部实为财务勾检系统的中央领导机构。唐代中后期,随着国家形势及职官制度发生变化,比部职掌也随之渐变。比部从主掌勾检,逐渐向知制诰等方面转化。这可能与比部郎的出身、地位变化紧密相关。  关键词:唐代;比部;勾检  :D691 :A :1004-9142(2012)02-0017-04  关于唐代比部之职掌,王永兴《唐勾检制研究》认为,比部是唐代财务勾检的中央领导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