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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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晋市监处字〔2018〕17-110号当事人:泉州益众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2Y63LUIG,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裕源路11号C栋5楼,邮编:362263,法定代表人:黄永华。2017年12月6日,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永华在场配合检查;执法人员检查了该公司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和包装材料库等生产经营场所未发现有消费者投诉举报所称的生产日期为2017.08.16、许

2、可证号为SC10635058204077的“谷利谷益营养特殊膳食(固体饮料)”产品及与消费者投诉举报所提供的产品图片相同的产品包装物库存;执法人员现场查阅该公司固体饮料生产投配料的记录台账未发现该公司有2017年8月16日生产固体饮料的记录,在其生产车间发现正在生产品名为“159谷食全餐(固体饮料)”产品,其食品标签标识配料表标注有:“糯米、薏米、黑米、玉米、荞麦、燕麦、黎米、小米、糙米、高粱米、小麦、大麦、山核桃仁、松籽仁、开心果仁、杏仁、葵花籽仁、花生仁、白扁豆、黄豆、黑豆、红豆、绿豆、豌豆、蚕豆、鹰嘴豆、青豆、芸豆、毛豆、四季豆、豇豆、

3、西瓜籽、南瓜籽、葡萄籽、黄瓜籽、冬瓜籽、苦瓜籽、佛手瓜籽、丝瓜籽、芹菜籽、香菜籽、花菜籽、西兰花、苋菜籽、白菜子、菠菜籽、胡萝卜籽、茼篙籽、黑芝麻、白芝麻、沙棘、决明子、酸枣仁、火麻仁、猴头菇、黑木耳、红菇、松茸、茯苓、羊肚菌、香菇、红磨、螺旋藻、海带、紫菜、枸杞、红枣、青椒、胡萝卜、山楂、松花粉、菊花、金银花、牡丹花”等,未发现有“石榴籽”原料;在其原料库里发现库存有品名为“159素食全餐谷物固体饮料”原料,其食品标签标识配料表中未发现有“石榴籽”原料第5页共5页。当事人涉嫌生产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159固体饮料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

4、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当事人涉嫌生产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159固体饮料产品,即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2Y63LUIG)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1535058204077,食品类别名称:固体饮料、糖果、果冻,有效期至2022年06月21日)。当事人于2017年7月至12月期间生产了几批次产品食品标签标识配料标注有“石榴籽”而实际未添加“石榴籽”的159固体饮料产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具体如下:1、理身源159谷食全餐(固体饮料):生产日期为201

5、7.07.06,数量300盒,规格:35克/包×10包/盒,全部由泉州市理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售给浙江苍南曾总(当事人发货,收货人:陈秋霞),成本价为9元/盒,销售价为12元/盒,货值金额为3600元,赢利为900元;2、谷利谷益159营养特殊膳食(固体饮料):生产日期为2017.08.16,数量90盒,规格:35克/包×10包/盒,全部由泉州市理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售给浙江苍南曾总(当事人发货,收货人:陈秋霞),成本价为9元/盒,销售价为10元/盒,货值金额为900元,赢利为90元;3、理身源159谷食全餐(固体饮料):生产日期为2017.

6、08.16,数量50盒,规格:35克/包×10包/盒,已全部售出,其中30盒销往泉州王连飘,成本价为9元/盒,销售价为15元/盒,货值金额为450元,赢利为180元,20盒由泉州市理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售给浙江苍南曾总(当事人发货,收货人:陈秋霞),成本价为9元/盒,销售价为12元/盒,货值金额为240元,赢利为60元;4、谷利谷益159营养特殊膳食(固体饮料):生产日期为2017.11.01,数量90盒,规格:35克/包×第5页共5页10包/盒,全部由泉州市理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售给浙江苍南曾总(当事人发货,收货人:陈秋霞),成本价为9元/

7、盒,销售价为10元/盒,货值金额为900元,赢利为90元;5、理身源159谷食全餐(固体饮料):生产日期为2017.11.01,数量120盒,规格:35克/包×10包/盒,售出,其中90盒销往泉州王连飘(当事人代发给北京马先生),成本价为9元/盒,销售价为15元/盒,货值金额为1350元,赢利为540元,30盒由泉州市理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售给浙江苍南曾总(当事人发货,收货人:陈秋霞),成本价为9元/盒,销售价为12元/盒,货值金额为360元,赢利为90元,已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还于2018年1月2日生产一批产品标签标识配料标注有“牡丹花”

8、而实际未添加“牡丹花”原料,且该批次159固体饮料产品纸盒包装上标注的产品名称为“谷利谷益五谷杂粮”,而其内包装上标注的品名为“谷利谷益营养特殊膳食(固体饮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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