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按揭及期房按揭性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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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房地产按揭及期房按揭性质研究-->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我国房地产按揭及期房按揭性质之我见目录:一、房地产按揭在香港的演化二、我国房地产按揭的现行做法和担保体系构造基础的关系1、现房按揭2、期房按揭三、期房按揭性质的争议1、抵押说2、权利质押说3、准抵押说4、让与担保说四、期房按揭性质之我见1、在《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转移给银行之前,期房按揭的法律性质为权利质押2、在《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转移给银行之后,期房按揭的法律性质为让与担保【摘要】按揭被引入我国大陆房地产市场已十余年,它先由香港传入我国,深圳建

2、行率先在当地试行,之后逐渐流行全国。目前因通过这种方式买卖商品房发展规模相当之大,故对广大置业者、房产商、银行、甚至保险公司等的利益影响也无疑十分巨大,它的好处被认为是:缓解了房地产市场资金紧张的状况,扩大了房地产的销售市场,并带动相关行业。所以这一制度是多赢的设计,似乎是1993年房市泡沫之后的一剂良方,房地产买卖言必称按揭。但是,必须看到:按揭被引到我国大陆,与其说是制度的引入,倒不如说仅是称谓的引入。尽管目前我国物权立法的步伐正在加紧,有些专家草案建议稿中根据大陆法的体例提出了让与担保(目前它们主要体现在判例中),但毕竟是

3、两种不同的制度。在实务中,银行常只是根据自己制定的业务规则操作,合同形式上多表现为格式条款。楼花按揭是债务人以其享有的对楼花的权利向其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对于楼花按揭的性质历来众说纷纭,笔者认为应分阶段对其性质给予定位,在《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转移给银行之前,楼花按揭的法律性质为权利质押;在《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转移给银行之后,楼花按揭的法律性质为让于担保。【关键词】按揭,期房、楼花,抵押,质押,让与担保一、按揭在香港的的演化在香港,虽然继承了英国的按揭制度,但其按揭在广义上还包括了质押和抵押,此处的抵押是指使债权

4、人取得“权益”作为保障的意思,而与狭义的按揭使债权人取得“产业”作为保障相区别,“权益”和“产业”或许可分别理解成大陆法中所有权概念中的交换价值和整个所有权本身,但是一定要使两个不同法系的法律概念一一对应则无疑是困难的,也是没有必要的。故依此,香港的广义按揭中的抵押与大陆法的抵押已经几无实质区别。按香港的法律,房地产被视为产业(或产权),它分为法定式产业和公义式产业,前者是法律承认的既存产业,后者则是目前暂不存在的产业,如“楼花”即是,楼花购买人只持有公义式产业,按衡平法的理论,这种产权是有效的。但是,只有发展商事实上建成楼宇,

5、按法律规定取得工务司署颁发的“入伙纸”和屋宇地政处颁发的“满意纸”,并签订正式的官地租契,方可取得法定产权,之后再依法律程序将该法定产权转让给楼花购买人。“入伙纸”意味着楼宇在实物上已建成可入住,在法律上已完成;“满意纸”则是表明发展商履行了其在批地条款上向政府承诺的职责。狭义的按揭基于上述产业的分类也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前者债权人获得法定的产权作担保,而后者则仅获得衡平法上的公义式产权作担保。但是,根据香港《地产转让及物业条例》第44条规定,自1984年11月1日起,以法定式产业担保的,必须以契约形式设定法定式抵押而不

6、可设定法定式按揭,该日之前设定的法定式按揭从该日起自动转为法定式抵押,所以事实上不动产按揭只存在一种公义式情形,这一点将对理解我国内地所谓的现房按揭和期房(预售房)按揭会有重要的启示,对应于内地的概念,也就是说,现房只能抵押,而期房则可按揭。香港人买楼既是生活必须又是一种投资,基本上都通过银行按揭,上世纪90年代初,香港跟随美国大幅减息,房市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大牛市直至1997年金融风暴爆发。之后随着经济复苏,同时香港银行又随美联储数次减息,按揭利率创30年新低,房产市场曾一度十分火爆。二、我国按揭的现行做法和担保体系构造基础的

7、关系当我国内地也试行着按揭的时候,马上引发了关于它的法律属性等问题的很多讨论。就我国目前房市而言,买卖形式非常丰富。跟所谓按揭有关的是商品房买卖,即开发商在完成一级市场的运作后,进入二级市场与购房者之间发生买卖关系,包括期房按揭和现房按揭。其实际的做法经常是:参考资料[1]梁慧星.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该部分主要由陈华彬负责撰写.[2]程力:《楼宇按揭对我国抵押权制度理论发展的影响》,载马原主编:《房地产案件新问题与判解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刘晋:《楼花

8、按揭的理论研究与法律调整》,载马原主编::房地产案件新问题与判解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4]吴传华:《商品房预售中的按揭及其法律思考》,载马原主编:《房地产案件新问题与判解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5]王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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