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管理规定暂行

珠海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管理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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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营运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珠海市防御气象灾害规定》以及珠海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有关规定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珠海市行政辖区内的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的管理工作。本暂行规定所称的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汽车、班车、包车、船舶、轨道列车、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应急救援中的公共交通工具除外)。本暂行规

2、定所称的台风暴雨期间,是指防御热带气旋期间。本暂行规定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珠海市行政辖区内的城市公共汽车企业、客运班车企业和旅游包车企业(不包括出租车企业)。本暂行规定所称的水路客运企业,是指珠海市行政辖区内经营水上客运固定班轮航线水路客运企业。本暂行规定所称的轨道企业,是指珠海市行政辖区内的城市轨道企业和城际轨道企业。本暂行规定所称的民航企业,是指珠海市行政辖区内的民航企业,即珠海机场。第三条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科学防御、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第四条珠海市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各项工作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防汛

3、防旱防风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珠海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珠海市气象局(以下简称“市气象局”)、珠海市公安交警支队(以下简称“市公安交警支队”)、珠海海事局、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11第五条任何公民和组织有义务配合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各项工作。第二章联动与响应第六条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珠海市台风暴雨期间启动/解除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时,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响应相应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实施停航停运统一协调与联动机制所确定的相关工作。第七条道路客运企业启动/解除公共交通工具停运时,企

4、业和各相关部门联动与响应:(一)由道路客运企业自主决策启动/解除公共交通工具(封桥封路特殊情况除外)停运时:1、当台风预警达到黄色或橙色时,道路客运企业根据气象信息、本单位公共交通工具性能,在确保安全运营的前提下自主决策停运/解除停运,并在实施停运/解除停运前1小时内将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三防办,同时通过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和指引。2、市三防办接收道路客运企业报送的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半小时内向新闻媒体通报。3、市交通运输局接收道路客运企业报送的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指导监督企业开展停运/解除停运及信息发布工作。4、市气象局加强对天气实时监测,适时向市三防办、市

5、交通运输局通报气象变化情况,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气象信息。5、市公安交警支队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做好公共交通工具停运/解除停运时交通疏导和指引工作。6、新闻媒体适时播发市三防办通报的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其中电视台持续滚动播出字幕,并每小时至少插播1次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电台每半小时至少播报1次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二)为确保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全面启动停运时:1、当台风预警达到红色时,道路客运企业全面强制停运,并半小时内通过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和指引。2、市三防办半小时内向新闻媒体通报全面的停运信息。113、市交通运输局指导监督企业开展停运及信息发布工作。4、市气象局加强对

6、天气实时监测,适时向市三防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气象变化情况,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气象信息。5、市公安交警支队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做好公共交通工具停运时交通疏导和指引工作。6、新闻媒体适时播发市三防办通报的停运信息,电视台和电台每15分钟应在节目中插播停运信息。(三)封桥封路期间,为确保公共安全,城市公共汽车启动/解除停运时:1、市三防办依据《珠海市台风暴雨期间实施封桥封路及信息发布的应急工作制度(试行)》,实施封桥封路/解除封桥封路前1小时,向城市公共汽车企业通报封桥封路/解除封桥封路信息,并通告新闻媒体、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市交通运输局。2、城市公共汽车企业接收封桥封路路段停运信息,及时调整

7、或停运线路,并半小时内将调整和部分停运信息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三防办,同时通过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和指引。3、市公安交警支队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做好公共交通工具停运/解除停运时交通疏导和指引工作。4、新闻媒体适时播发市三防办通报的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电视台在落地频道利用字幕滚动播出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电台播出频率:预告信息每半小时播出1次;实施信息每小时播出1次;解除信息每15分钟播出1次,连续播出4次。第八条水路客运企业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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