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方面浅谈中国女性社会地位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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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年论文题目:《从婚姻方面浅谈中国女性社会地位的变革》学院:文学院专业:文秘教育学号:201151030109班级:2011级文秘教育1班学生姓名:高静雅指导老师:侯冬从婚姻方面浅谈中国女性社会地位的变革[卒商要]:国是千万家,家庭是国家的细胞,无数个和谐的家庭构成了繁荣昌盛的国家。早在古代屮国的婚姻制度就有了初步的规模。纵观屮国五千年历史长河,我国的婚姻制度也是经历了不断的转变和完善。从母系氏族的“母权制”,经历封建社会的“一夫多妻制”再到“一夫一妻制”,女性是构成每一场婚姻中不可缺少的角色,本文就是从婚姻的各个方面将女性社会地位的变革进行讨论。[关键词]:中国婚姻

2、女性社会地位变革[正文]:在当今社会,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因符合法定的成立要件而被法律认为婚姻关系产生或存在。在婚姻屮,女性是成就一段婚姻的重要角色。随着人们意识与认知的不断变化,对于女性的社会地位也有了深刻的认识。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及扮演的角色也是越来越重要了。自古以来,女性的社会地位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阶段及社会架构组成密不可分。母系社会中,生产力水平相对来水极其低下的,部落的生存与延续与人口数量也是息息相关的,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作为孕育着的女性是部落的核心。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的生存能力不断增强,女性单单作为生产者的劣势也日益明显

3、。男性的力量在日常生活中完全被展现出来,主体地位也不断地确定,随之发展,女性逐渐沦为男性的附庸,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尤其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女性更是受到了非常残酷的待遇。[1]“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封建社会传统道德给女性套上了沉重的枷锁,女性的权力也被残酷无情无情的剥夺。但是近代以来,西方的坚船利炮打破了古老教条的束缚,中国社会也顿时陷入了长期动荡时期,与此同时,丙方的伦理道德观念也传入了动荡的中国,中国儿千年以来的封建制度也开始解。“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这些观念犹如夏日里的暴风雨,冲击着传统中国的君权、父权之上的观念;屮国女性

4、也开始争取自己的权利,发出自己的声音。一、我国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在母系氐族时期奉行“母权制”,氏族的首领是由年纪最长、经验最丰富的女性来担任,同时,她们也充当了氏族经的济活动的管理者以及物品的分配者这一f,]郑必俊:《中国女性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23识:,非常重要的角色,氏族中的大大小小的食物也都是又她们进行处理。在母系氏族在婚姻方面,一直都奉行的是“群婚制”:丈夫是从属于妻子的,在妻子家屮居住一段吋间后便要离开,所以孩子也都是只知道他们的母亲并不曾知道他们的父亲。与此同时,女性在每一个方面也享有优先权;辈分等也都是从女性开始排列;如遇到比

5、较大的事宜,男性也都是尊重女性的看法、采取她们的建议;除这些以外,依旧考察情况发现,女性的墓葬也比男性多。由此看出,在母系氏族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是非常高的。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屮国封建社会的形成。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文化的国家。早在周秦吋代,中国的历史就进入了封建社会。从周秦一直到鸦片战争以前,三千年来的中国历史都是封建社会的历史。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女子的地位也是相当低下的。就婚姻家庭方面来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封建婚姻的合法形式。在中国,婚姻重在宗族的嗣续,于是一夫多妻便成为古代的通例。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平民可以买妾,贵族可以娶妻置妾养妓,

6、而帝王更是妻妾众多,一个男人到底能都娶多少女人并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当然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都是不尽相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冰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於从属地位,简要说明就只是妾室,在称呼上也只能是姨娘等,母凭子贵,当他们诞下儿子之后,地位才会稍稍有所转变。女子没有独立的人格,只是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和一个生殖工具而存在。同吋,在行为规范方面,女子必须以“三从四德”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三从”E卩“幼从父,嫁从夫,老从子”,也就是说一个女子,在出嫁前要顺从父母、兄长;出嫁后要顺从丈夫;老了以后,丈夫死了,就要顺从儿子。“四徳’’即“言慎、行敬、工端、整容”,这四

7、个方而是专门为丈夫和夫家所设的对妇女的规范。除此之外,妇女还必须恪守贞洁观:一女不事二夫,须从一而终;丈夫死后,女子要为丈夫守节(未嫁夫死,也要守节),寡妇不能改嫁,否则被视为“淫妇”。封建统治者甚至设立贞节牌坊来表彰守节的女子,以此来满足男性对女性的独占欲。有的女子在丈夫死后,甚至要作为殉葬品以死殉节。对于离婚制度,我国占代社会也实行了许可离婚、专权离婚、限制离婚等制度。在这些离婚制度中,全都是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作为补充。“一纸休书”便将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后的女性[2]魏国英:《女性学概论》,北京:北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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