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筑业营改增后风险防范问题的探讨

对于建筑业营改增后风险防范问题的探讨

ID:22484367

大小:52.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29

对于建筑业营改增后风险防范问题的探讨_第1页
对于建筑业营改增后风险防范问题的探讨_第2页
对于建筑业营改增后风险防范问题的探讨_第3页
对于建筑业营改增后风险防范问题的探讨_第4页
对于建筑业营改增后风险防范问题的探讨_第5页
资源描述:

《对于建筑业营改增后风险防范问题的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对于建筑业营改增后风险防范问题的探讨  在“十二五”期间,增值税改革政策将在全国、全行业范围内推广。建筑行业2015年内已经开始实施营改增,负责对增值税的缴纳。在这样的背景下,势必会对施工企业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从本轮营改增政策的出发点上来看,能够有效避免企业重复性纳税的问题,可有效降低税负。但这种理想状态是建立在外部市场经济健全、成熟的背景下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与建筑行业相关的上游、下游部分行业尚未进入营改增状态中,可能导致施工企业处于尴尬局面,可以争取进项税抵扣额严重不足,因此面临着非常巨大的风险。如何对营改增背景下的风险进行防范,已成为影响

2、建筑施工企业生存状态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营改增后主要风险  (一)税负加重的风险  现阶段我国有关税收工作体制的改革还没有走入成熟、完善的阶段中,建筑行业所关联的材料采购、供应、施工等行业领域尚未进入营改增状态中,可能导致施工企业处于尴尬局面,可以争取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的金额是非常有限的。不但如此,本行业中长期存在材料“甲方供应”的问题,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最常涉及到的采购行为中,贷款利息支出无法作为进项税进项抵扣处理。材料材料成本无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问题的产生会导致施工企业在营改增背景下出现税负不降反增的问题。而从人工成本的角度上来说,作为影响

3、工程总成本的重要元素之一,在规模较大的施工企业中,人工成本可占工程总成本的30%左右,但按照当前的税法政策来看,人工费用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也会导致施工企业税负水平的增加。  (二)税负转嫁风险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等同于将进项税抵扣剔除施工企业税务工作范畴以外。在这一背景下,材料采购环节中必须通过合理选择供应商身份的方式,以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材料采购成本。在材料采购供应商的选择上,为适应“营改增”政策,所建议的是的优先选择价格低廉的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作业供应商。但客观条件在于:建筑行业实施“营改增”政策后,材料采购环节中所产生费用支出无法获取增

4、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所选择材料采购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时仍然仅能够享受3.0%的优惠。在对材料采购供应商身份进行选择与决策的过程中,施工企业可能会接收来自于供应商的税务风险,进项税额的抵扣则成为了“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的“自说自话”。  二、风险防范措施  (一)人工费薪酬等管理  施工企业长期在野外条件下展开施工作业,机械化程度存在一定限制,这是导致施工企业人工成本长期居高不下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有关数据资料中显示,人工费用可占工程总成本的20%~30%比例,主要构成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施工企业内部职工薪酬,其二是施工企业劳务支出。在现行增值

5、税征收政策中,抵扣项目并不包括职工薪酬费用。为了争取对薪酬费用支出进行进项税抵扣处理,可以采取的改进措施是建议企业作业层面的实体法人,以企业内部正式职工为核心,具有自负盈亏以及独立核算的特点,使企业内部职工薪酬费用开支合理转换为劳务费用,以“劳务费用”的方式对这部分开支进行最大限度的抵扣处理,施工企业整体税负获得一定的下降空间。  (二)材料采购及运输管理  在建筑行业营改增的背景下,施工企业的税负水平会根据材料采购期间所选择供应商身份的不同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故,施工企业应当将有关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作为重要手段之一,以最大限度的控制企业税负水平。期间需要关注

6、的一项内容是:如何通过对企业材料采购价格的科学选择,均衡施工企业因材料采购业务所需负担的成本开支。换言之,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所需要追求的理想状态下,无论选择何种类型的供应商,所对应的入账成本均能够达到对等状态(剔除教育费附加以及城建税对材料采购价格的影响)。例:建筑施工企业向一般纳税人采购材料价税总款为100万元,在采购过程中取得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施工企业因该项采购业务所对应的税前成本可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采购材料价税总款-采购材料价税总款÷(1+17%)×17%;  即税前成本经计算为85.47万元。若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材料,并成功取得由

7、税务工作机关所代开的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片,为确保施工企业入账成本均衡达到85.47万元,则所采购材料的价税合计金额可以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计算:  85.47÷[1-(1+3%)×3%];  即价税合计金额应当为88.2万元。该结果提示:如果建筑施工企业在采购材料中面向一般纳税人所采购材料含税总款为100万元,则在面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材料时价税总款应当不超过88.2万元。若超过该金额,则会导致施工企业采购成本的增加。  除此以外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建筑行业营改增的背景下,由于采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按照17%标准增收,但运输相关增值税税率为11%。故考虑两

8、者在税率征收方面存在的差异,提示施工企业在材料采购环节中应当尽量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