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广播公司公司章程

通信广播公司公司章程

ID:22563746

大小:76.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30

通信广播公司公司章程_第1页
通信广播公司公司章程_第2页
通信广播公司公司章程_第3页
通信广播公司公司章程_第4页
通信广播公司公司章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通信广播公司公司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通信广播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8##通信广播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为公司最高行为准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具有约束力。第三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五条董

2、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第六条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第七条公司按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八条公司登记注册名称:##通信广播有限公司第九条公司注册住所地:##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业六街19号西区综合服务楼218及2

3、19室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条公司以“您的满意,我们永远的承诺和追求!”为企业宗旨,贯穿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第十一条公司以“献身通广事业,争创一流水平”“团结、进取、拼搏、奉献”为企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争做贡献。第十二条公司以“第一流的技术、第一流的管理、第一流的产品、第一流的服务”为企业的经营理念,在技术、管理、产品、服务方面争创国内、国际一流水平第十三条公司实行责权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模具、机械

4、零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围设备、生产技术装备、家用电器、汽车电子配件的加工、制造、维修、批发兼零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模具、表面处理、机械零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围设备、生产技术装备、家用电器、汽车电子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业务、自有设备租赁业务、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第十五条经营方式: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咨询、服务。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200万元。第四章股东的组成第十七条公司由三方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5、序号投资方法人代表地址1##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王宝##市河北区新大路185号2##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单长寿##市河北区进步道56号3##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杨志卫##市河北区新大路185号第五章股东的出资和出资的转让8第十八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

6、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序号投资方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1##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货币2652万元26%2##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货币2550万元25%3##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货币4998万元49%第二十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7、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二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股东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第二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第二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二十四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二十五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

8、受让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根据情况,向转让方、受让方重新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六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三)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四)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