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扶贫统计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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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扶贫统计监测方案(2013-2017年)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制定2013年10月37目录一、总说明……………………………………………………………………………………2二、报表目录…………………………………………………………………………………4三、调查表式……………………………………………………………………………………5(一)综合报表…………………………………………………………………………………51.调查户和调查人口基本情况…………………………………………………………52.调查户收支情况………………………………………………………………………6(二)基层报

2、表…………………………………………………………………………………71.扶贫统计监测调查表…………………………………………………………………72.调查户家庭情况及收支日记登记账…………………………………………………18四、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2737总说明一、监测目的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统计监测(以下简称扶贫统计监测)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3〕8号)、《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和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2013年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的

3、专项调查,目的是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程和低收入农户收支状况,为全省扶贫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二、监测范围和对象扶贫统计监测范围为:省政府2013年调查认定的2012年全省人均纯收入小于等于5500元(省级扶贫标准)的低收入农户134万户,人口318万人,分布在全省各市、县(市、区)。监测对象包括:全省11个市;淳安县、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等2

4、6个欠发达县(市、区)和扶贫重点村数量较多的黄岩区、婺城区、兰溪市3个区(市)(以下简称29县)。三、抽样方法1.11个设区市。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所辖市很少或没有欠发达县(市、区)的,有杭州(1个欠发达县)、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等6市,采用以设区市为总体二阶段抽样方法;另一种是所辖市有4个以上或全部是欠发达县的温州、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5市,采用由各所辖调查县(市、区)调查所得资料加权推算的方法,取得设区市数据结果。2.29个重点扶持县(市、区)。采用以县(市、区)为总体的二阶段抽样方法。四、监测内容⒈调查户基本情况,主要有家庭人口与劳动力

5、构成、社会保障享有情况等。⒉收入来源,主要有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等。⒊各种生活、生产费用支出情况。⒋外出从业人员情况,主要有外出从业地点、从事的主要行业、外出从业收入等。五、数据采集扶贫统计监测采用日记账和访问调查相结合的数据收集方式。每个样本村配备一名调查员,负责上门对样本户进行收发账本、询问调查、填报调查表和账本编码;每个调查县(市、区)配备一名调查督导员,负责对调查员的培训、指导,及调查数据的审核、查询和改错。调查员和调查督导员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六、监测时间本项监测的监测时间为2013年至2017年。监测将于2013

6、年12月份进行入户调查2013年度低收入农户家庭收支数据,并填写家庭基本情况表。2013年12月起,低收入农户开始37填写《农户家庭收支登记账》,调查数据以上年12月至当年11月为一个监测年度。七、其他本项监测的数据采集、处理、推算委托浙江省统计局负责,各县(市、区)数据录入、审核、查询、改错完成后,上报所属设区市,由各设区市审核无误后上报省地方统计调查局二产处。本监测方案由浙江省地方统计调查局负责解释。37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页码(一)综合表A301调查户和调查人口基本情况半年报年报调查户市、调查县(市、区)6月30日前当

7、年12月25日前5A302调查户收支情况半年报年报同上同上同上6(二)基层表A101扶贫统计监测调查表年报同上同上2014年1月25日前7A102调查户家庭情况及收支日记登记账季报年报同上同上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前当年12月25日前1837三、调查表式(一)综合表式调查户和调查人口基本情况表号:浙扶贫调A301表制表机关:浙江省扶贫办公室批准机关:浙江省统计局批准文号:浙统制表字[2013]号有效期:2018年3月底综合机关名称:20年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甲乙丙1甲乙丙1一、调查户数户11.健康人24二、享受帮扶措施的

8、户数户22.年老体弱人251.参加免费培训户33.残疾人262.享受减免管理费户44.长期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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