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汉初《津关令》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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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汉初《津关令》的立法目的一、控制大量人口以维护统治  在古代社会,人口兼有社会的主要生产者、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兵役的主要等多重属性,因而是统治者增强实力,维护统治的重要资源。控制大量的稳定的人口历来是统治者施政所要达到的重要目的。这也是汉初颁布《津关令》所要达到的一大目标。战国时,梁惠王就曾向孟子请教,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梁惠王上》),指向的就是人口问题。秦末战乱频仍,人民或死于战火,或避乱于山泽之间。到西汉立国,政府所能控制的人口已经少而又少。史载,初,高祖封功臣为列侯百四十有三人。时兵革之余,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裁十二三。大侯不过万

2、家,小者五六百户。长安所在的关中地区尤其严峻,楚汉战争结束时,关中残存的人口很少,从惠帝时仅五十万左右推算,当时人口不满四十万。不难理解,实际控制人口的不足是汉初统治者的一大心病。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津关令》第一条越塞阑关令应运而生。令文称:一、御史言,越塞阑关,论未有令。请阑出入塞之津关,黥为城旦舂;越塞,斩左止(趾)为城旦;吏卒主者弗得,赎耐;令、四八八丞、令史罚金四两。智(知)其请(情)而出入之,及假予人符传,令以阑出入者,与同罪。其非所为而擅为传出入津关,以四八九传令、阑令论,及所为传者。又规定,诸诈袭人符传出入塞之津关,未出入而得,皆赎城旦舂;将吏智(知)其请(情),与同罪

3、。也就是说,汉初人员出入津关必须有政府颁发的符、传,并接受守关官吏的盘查。违者将视情节处以刑罚,相关人员负连带责任。而之所以汉初统治者如此大费周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检括人口,增加编户齐民。战乱以来人口的急剧流失,使得增加民数成为政府的当务之急。高祖五年(前202)春二月,刘邦即位为皇帝,五月便下诏书指向户籍问题。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在以优厚的条件诱使人民自觉纳入到汉王朝编户齐民下的同时,派官吏督促,以期显著增加政府控制的人口数量。然而,这一政策的成效似乎并不明显。  至

4、高祖八年(前199),政府在户籍问题上的态度便强硬了起来。这年十月,南郡处理了一起狱吏舍匿无名数男子的案件,并由此引发了一项新的法令,要求尚未纳入到编户齐民体制的民众自觉申报户口,违者处以不得赎免的惩罚。令曰:诸无名数者,皆令自占书名数,令到县道官盈卅日,不自占书名数者,皆耐为隶臣妾,锢,勿令以爵、赏免;舍匿者与同罪。虽然此令未必从属于《津关令》的条文,但把检括人口作为一个背景来探讨《津关令》颁布的出发点,也可说是站得住脚的。其次,防止实关中人口逃亡。面对立国之初关中凋敝,人口稀少的局面,高祖七年(前200),刘邦接受娄敬实关中的建议,将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杰名家,

5、共计十万余口,迁到关中居住。被迁至关中的故六国贵族之后以及豪强之家,与其说响应新政权的号令,毋宁说屈从于武力的威慑。这些人既在故地治有产业,又习惯于故土人情,所以被迁入关中的人难免心有怨言。而值得注意的是,秦汉时代的人有着浓厚的故国情结。《史记》、《汉书》为故六国人立传多交待其国说明了这一点,如张耳者,大梁人也、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史记》),陆贾,楚人也、朱建,楚人也、娄敬,齐人也(《汉书》)。因此,一旦有机会,这些被迫迁徙关中的人口便设法逃回故国。  二、抓住黄金以稳定经济  虽然尚无证据表明汉初所设津关有征收关税的性质,但《津关令》的颁布则有经济目的。从令文上看,这点是明确的。其令扜

6、关、郧关、武关、函谷【关】、临晋关,及诸其塞之河津,禁毋出黄金、诸奠黄金器及铜。其令诸关,禁毋出私金器、铁。其以金器入者,关谨籍书。出,复以阅,出之。汉初政府对黄金、黄金器、铜等贵金属输出关中的明确禁令,实际上是要把黄金掌握在政府手中。禁令背后的深层原因是当时黄金执行着货币职能,而铜执行着部分货币职能。在汉初百废待兴的形势下,稳定货币是汉王朝巩固统治,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要手段。事实上,货币的重要性在秦时已为人所认识。秦统一全国后,以黄金与铜为国家法定货币。按《史记平准书》,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近似地可以认为,秦朝执行了金铜双本位

7、的币制。  至汉立国,因袭秦制,仍以金、铜为国家法定货币。所不同的是,改黄金计量单位溢为斤,而铜钱币制在开放私铸的影响下,较秦朝远为紊乱。从高祖令民铸荚钱,到高后二年(前186)铸八铢钱、六年铸五分钱、文帝五年(前175)铸四铢钱、武帝建元元年到元鼎二年又有五次改币制,直至武帝元鼎四年(前113年)铸上官五铢钱,铸币权收归中央,币制从此才较为稳定。即在《津关令》的颁布时间范围内,汉朝通行的铜币为荚钱,而这种铜币是允许私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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