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编号:230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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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指南编号:2300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本服务指南仅供行政相对人参考,具体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发布日期:2018年7月实施日期:2018年7月发布机构:北京海关15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六)“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二、适用范围:办理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的注册登记、年审、变更以及注销等,明确审批程序、需提交资料等。三、事项审查类型:前

2、审后批。四、审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8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21号、227号、235号、240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为实施依据。五、申请条件:(一)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2.取得与运输企业经营范围相一致的工商核准登记。15(二)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用于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必须为运输企业的自有车辆,其《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列名必须与所属运输企业名称一致;2.厢式货车的厢体必须与车架固定一体,无暗格,无隔断,具有施封条件,车厢连接的镙丝均须焊死,车厢两车门之间须以钢板相卡,保证施封后无法开启;有特殊需要,需加开侧门的,须经海关批准,并符合海关监管要求;3.集装箱拖头车必须承运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装箱;4.散装货车只能承运不具备加封条件的大宗散装货物

4、,如矿砂、粮食及超大型机械设备等。六、禁止性要求: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一)运输企业、运输车辆注册登记。1.运输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2.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1)《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注册登记申请表》;(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3)车辆彩色照片(要求:前方左侧面45°;能清楚显示车牌号码;车头及车厢侧面喷写企业名称)。15主管海关可以通过网络共

5、享获取前款规定材料的,无需另行提交。(二)运输企业延续。运输企业办理延续时应提交以下文件:《延续申请书》。(三)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变更。1.运输企业办理变更时应提交以下文件:《变更申请书》。2.运输车辆办理变更时应提交以下文件:(1)《变更申请书》;(2)车辆彩色照片(要求:前方左侧面45°;能清楚显示车牌号码;车头及车厢侧面喷写企业名称)。变更事项涉及车辆更换(包括更换车辆、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辆牌照号码)、改装车体等,应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四)运输企业、运输车辆注销。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办理注销时,企业应提

6、交《注销申请书》,并交还海关制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和《汽车载货登记簿》等相关证件。八、办理流程:(一)运输企业向主管地的直属海关或者隶属海关(以下简称主管海关)递交本企业及自有车辆办理注册登记的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受理;(二)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15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准予企业及车辆注册的,颁发《注册登记证书》、《汽车载货登记簿》;不予注册的,制发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海关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

7、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九、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十、收费标准:不收费。十一、审批决定法律文书以及相关证件:1.《境内公路运输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注册登记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载货登记簿》;3.《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海关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十二、受理机构:北京海关。十三、决定机构:北京海关。十四、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十五、申请接收:详见北京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十六

8、、办理方式: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办理/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网址http://pre.chinaport.gov.cn/car)。十七、结果送达:当场能够做出决定的,当场送达。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15十八、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信息公开”栏查询“海关法规、最新署令及最新公告”(网址http://www.c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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