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与经济功能

简论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与经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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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论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与经济功能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与经济功能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与经济功能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质押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和权利质权为准物权,⑥大陆也有部分专家支持此种学说。  在以上几种观点中,权利标的说是学界普遍认可的一种学说。⑦我也赞成权利标的说。相比较来说,权利让与说只看到对质权的设定和实行,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权利质权在设定和实行方面与权利让与制度之间的共同之处,认为权利只能转让而不能发挥其他作用,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它是一、股权质押的定义  什么是股权质押?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用他所具有

2、的享有的在法律上有合法处置权的股权作为债权偿还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债务人发生违约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依法以该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享受优先受偿,又称为股权质押。  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纷纷以法律的形式来认可股权质押制度:比如日本《有限公司法》中第三十二条,《日本商法》中第二零七条,《法国商事公司法》中第四十六条以及《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中的第三十三条都对股权质押在法律上予以承认①。1995年,我国颁布了《担保法》,其中第75条对股权质押做了如下规定——以下内容局均可以用作质押:第一,本票、汇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支票、提单;第二,法律上

3、认可的、可以转让的股份或者股票;第三,.法律规定的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以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第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至此,我国正式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股权质押制度。  二、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  (一)权利性  股权包含的范围比较广,财产权其中一项内容,另外它也包括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所以说,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具有权利性的法律特征。  (二)表征性  ②股权质押标的股权在法律上仅仅是一种观念作用上的抽象的权利,它不具有实际交付作用。股权质押标的价值实体没有实际占有和转移,实际上它仅仅是股东权益的一种转移。所以,股权质押的标的

4、代表的是一定价值和股东权利的凭证,而非实际物体或者权益。  (三)方便性  股权质押的方便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产物,股权财产价值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与经济功能论文资料由.提供,地址.不言自明,它具有变价方便等特征,这就使得在债务偿还方面有非常大的优势。第二,由于股权质押需要转移对股权凭证的占有,出质人在偿清债务之前不能随心处分其股权,对债务人而言这是一种非常大的压力,能尽快促使债务人尽快偿还债务。  (四)不稳定性  股权离不开股市,股市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由于股权的实际价值受国家时局、市场引导、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

5、响,充满了不稳定性。在实际变现时,可能高于设质时对于股权的评估价值,也可能低于这个价值,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  三、股权质押的性质分析  股权质押的性质应从权利质权的性质入手来认定。如何理解权利质权的法律性质?法律界各抒己见,莫衷一是,但总体来说分为两种:第一是权利让与说,第二是权利标的说。③  什么是“权利让与说”?持该学说的专家认为:物权的标的仅限于有体物,权利不能作为物权的标的。专家认为质权仅仅局限于物上质,权利之上禁止再设定质权。因此权利质权说实际上是以担保为目的而转让债权以及其他衍生权利,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债权质,质权人能直接吸取作为质物的债权,

6、更说明了权利的让与性。  一般作用上质权仅仅局限于指物上的质权,不能再于物权之上再产生另外一种质权之权利。在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典》的第九零二条和第九零六条对此做出了详细说明。  权利标的说,又叫做权利出质说。这种学说的核心是认为物上质与权利质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是不可分割的,仅在标的而己④。法律界有专家指出,权利质为在权利上设定质权,权利质与物上质根本上是一致的,其主要差异是质押设定方式与实行方式不一样,其于质押的不同。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质押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其实现方式也就是能支配标的交换价值,这种交换价值与权利质押是一样的,是不可分割的,是

7、不能单独而存在的。⑤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现代民法物权观念己突破有体物的界限,权利质押已经被广泛认可,己成为现代质押担保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除了权利让与说、权利标的说之外,还有另一种观点,如台湾学者王泽鉴提出权利抵押权和权利质权为准物权,⑥大陆也有部分专家支持此种学说。  在以上几种观点中,权利标的说是学界普遍认可的一种学说。⑦我也赞成权利标的说。相比较来说,权利让与说只看到对质权的设定和实行,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权利质权在设定和实行方面与权利让与制度之间的共同之处,认为权利只能转让而不能发挥其他作用,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它是基于质押只能由实体物来质押

8、,忽视了相关的权利也具有类似的性质。  实际上,权利质押是一种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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