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国家对专属经济区外国船舶污染海洋的管辖权

简谈国家对专属经济区外国船舶污染海洋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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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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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谈国家对专属经济区外国船舶污染海洋的管辖权导读:国家对专属经济区外国船舶污染海洋的管辖权是一篇关于管辖权和船舶的毕业论文提纲怎么写,免费分享供广大学者参考,希望对学生们写作论文提供清晰写作思路。(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口570228)摘要: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利用海洋资源和平时用海活动日益频繁.沿海国对其管辖海域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重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管辖权和船舶毕业论文提纲怎么写洋环境产生或能产生威胁.2。国家监督权国际法上,国家国际法的许下以对海洋环境进行监督管理,且这也是国家国际法上应承担的国际义务.这不仅适应特别应不断监视其准许或从事

2、的任何活动的影响,以便确定这些活动是否能污染海洋环境.对于海洋环境面临的威胁或经造成的威胁国承担通知义务.《MARPOL73/78》第6条第1款、第8条第3款以及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响应和合作公约》规定了缔约国应当进到环境监测监管的权利以及及时报告进行国际合作的义务.国内法方面,《海环保法》第14条、《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管理条例》第7条都比较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了行使海洋环境保护监督权的主体,主要是海洋局、海事局、海监局以及地方政府等.3。国家紧追权根据《公约》第111条第2款规定对于专属经济区内,果外国船舶违反沿海国依照公约设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那专属经济区内沿

3、海国行使紧追权时应比照按照领海内行使紧追权的相关规定.也是说该区内果外国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危害,那沿海国以对该船舶实施紧追权,直至船舶进入其本国领海或第三国领海时立即终止.该权利的行使主体为军用或政府船舶或飞机,只能有资格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行为的权力主体来实施.(二)国家专属经济区对外国船舶污染的民事管辖权涉外民事管辖权是国家司法管辖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海上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对自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以提起民事诉讼.而国家属于机关法人,海上民事诉讼中国家授权国家机关或者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提起民事诉讼

4、.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而言,依据《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以及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机关和有关组织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公约》中第226条、229条、235条规定来看,民事诉讼的提起相对独立于其他诉讼程序,也是说,民事诉讼主要依赖于沿海国的国内法.沿海国对于船舶的污染行为能够对其实施扣留,能够保证民事诉讼的赔偿目的得以实现,船舶权利人以提供充分的保证,这种情形下沿海国应当将其迅速释放.再者,对于海洋环境的监管国应当进行国际合作,制定符合赔偿的标准和程序等.财产担保方面,《1992CLC》第6条规定了要求外国船舶的强

5、制保险和财产担保的制度,而对于此制度《燃油公约》相对比较缺乏.(三)国家专属经济区对外国船舶污染的刑事管辖权国家海上刑事管辖权是指国家依据国内刑法及国际条约享有的对海上犯罪进行侦查、逮捕、起诉和审判的权力[4].刑事管辖权主要体现:一是提起诉讼权.依照《公约》第220条,对于实施了沿海国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那沿海国依据国内法以对其进提起司法诉讼.若外国船舶违反第22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时,沿海国以对该船舶行使刑事管辖权.二是刑事管辖权.当外国船舶专属经济区发生故意或严重的违规排放行为致使沿海国的海洋环境遭受重大污染或威胁时,严重危害了沿海国的利益,沿海国以行使刑事管

6、辖权.但是沿海国只能采取处以罚款的措施,不能够逮捕该船舶.五、我国立法中存的问题即其改善建议(一)我国立法中存的问题第一,立法方面,从立法结构上来看,立法结构不统一,缺乏协调机制.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立法结构上主要有以下结构: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闲散的分布基本的法律中以及除基本法律以外的行政法规、规章和条例等针对海洋环境问题进行专门立法.这造成了法律法规间不能够达到协调统一的目的,使得法律间、法律与政策间容易造成冲突,实践中难以确定统一的执行标准.再者,立法方面缺少国际合作.从我国的立法中来看,我国与周边国家关于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方面缺少合作,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

7、机制.第二,司法管辖过程中存的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事管辖权方面,公益诉讼中缺乏个人能够对环境公益诉讼提起的缺陷.从新修正的民事讼诉法第55条的规定中以看出个人不能作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这容易造成对行政执法过程中造成的漏洞缺乏有效的监督.二是刑事管辖权方面,从我国的刑事立法中以看出,我国缺乏直接的海洋环境污染罪名.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允许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原则.《海环保法》第2条对污染的管辖很细致明确,但是对于海洋污染的刑事责任太过笼统,原创出处:shuoshilunwen/262089.未区分具体海域.三是行政管辖权方面,关于紧追权实践运用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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