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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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余建[2009]226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余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的信用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余杭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

2、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余杭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余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的信用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项

3、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及相关管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遵守本规定。二、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区建设局)是招标代理机构的主管部门,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标办)受区建设局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代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三、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4、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四、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受招标人委托后,应当首先对工程项目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不得对已施工或已签合同的工程再组织招标,不得对违法、违规的委托事项进行代理。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对代理事项应当保密的内容必须保守秘密。五、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受招标人委托后,应成立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组。项目组应当由本企业专职人员组成,且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组的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职称并报区招标办备案。六、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人

5、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不得同时从事3个以上(不含3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活动(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止)。七、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政策法规编制招标文件,对粗制滥造、不符合要求的招标文件,区招标办一律不予备案。八、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其代理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招标文件和招标文

6、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等文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法人或项目组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公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属于注册执业人员执业范围内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本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章;由造价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的,除审核的注册执业人员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章外,造价员必须签字并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区招标办不予办理备案等有关事项。九、中标通知书应当由招标人签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十、招标代理机构应完整保存招标投标过程中所有的记录,内容包括委

7、托代理合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开标评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和招标人的评价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存档。保存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时应予提供。工程招标文件自发出之日起至保存期期间,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解释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解释。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的监督。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核、备案的资料必须按规定报送。不得将按规定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在政府设

8、立的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十二、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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