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的法社会学深思

研讨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的法社会学深思

ID:23215780

大小:58.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1-04

研讨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的法社会学深思_第1页
研讨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的法社会学深思_第2页
研讨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的法社会学深思_第3页
研讨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的法社会学深思_第4页
研讨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的法社会学深思_第5页
资源描述:

《研讨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的法社会学深思》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研讨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的法社会学深思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的法社会学深思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的法社会学深思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留守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在校率只有79.4%。许多留守女童小学毕业之后就终止学业了,这与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发展目标是严重不相符合的。①因此,保障留守女童接受义务教育,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理由。  二、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存在理由的理由  (一)现行有关监护法律运转效果不良,监护制度不完善  第一,监护人未能很好地履行监护职责。根据我国《摘要相关立法的不完善、执法不力以及传统社会观念

2、的影响是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不足的主要理由,应从建立监护监督制度、完善相关的教育立法、加强法制宣传等方面着手解决,切实保障留守女童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留守女童监护监督法律意识  基金项目:许昌学院2013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河南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护理由研究——以法社会学为视角”(项目编号:2013034)。  简介:康环芳,许昌学院法政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1009-0592(2013)08-218-02  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留守儿童日益增加。2013年5月,全国妇联发布了《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

3、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中指出: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的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其中,男孩占54.08%,女孩占45.92%。在我们关注许多留守儿童缺乏父母有效的保护和教育、处于放任状态的同时,也无比痛心的发现:在广大农村地区,留守女童受教育程度低、容易成为性侵犯对象等现象非常突出。如何保障农村留守女童的权益,不仅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理由,而且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现实理由。  一、农村留守女童权益

4、保障存在的理由  (一)人身安全保障不足  第一,留守女童容易遭受性侵害。近几年来,留守女童遭受性侵犯的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屡有发生。2009年3月8日,江苏省睢宁县古邳镇某村村民曹某趁无人之机,将本村一名年仅11岁、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的留守女童强奸。2011年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某乡镇的一位年仅6岁的留守女童,被60多岁的邻居老头以小恩小惠的方式多次诱奸,长达半年之久。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检查院通过对2006年以来所办理的62起强奸、猥亵儿童案件统计发现,针对留守女孩的性侵犯案件共21起,占34%。据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统计,仅2012

5、年,该院就办理了19起农村留守儿童性侵害案,这些案件的受害人大部分未满14岁,全部未满17岁,受害者大多是在爷爷奶奶照顾下长大的留守女童。在这些案件中,留守女童不仅遭受到身体上的伤害,而且还严重影响到她们的心理健康。第二,其他意外伤害。未成年人天性好动,喜欢探寻新鲜事物,但由于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和监护人有效的监管,往往造成溺水、触电、摔伤等意外伤害事故。如,2011年6月,河南省登封市某村村民家由于孩子玩打火机发生火灾,两个留守儿童都被烧伤,其中两岁女童的烧伤面积达到99%。另外,据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对安徽省长丰县3所中学的学生展开的意外伤害目

6、前状况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高达46.8%,高于非留守儿童13个百分点,几乎每两个留守孩子中就有一名遭受过或正在遭受意外伤害。当然,其中不乏大量的留守女童。  (二)心理健康容易被忽视  留守女童多处于青春发育期,心理较为脆弱和敏感,面对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理由更容易表现出相对高的焦虑感,对于安全感的需要甚于男孩。而实际情况是,留守女童在面对这些理由时缺少倾诉对象和有效指导,往往出现手足无措、孤独焦虑的状况,容易导致自闭、抑郁等心理理由。  (三)接受义务教育不足  据学者调查发现,留守女童的小学教育状况良好,但初中教育理由明显。6-11

7、岁的农村留守女童绝大部分可以进入小学学习,在校率达到96.13%。但是,进入初中阶段以后,留守女童的在校率就大幅度下降了,14周岁农村留守女童的在校率下降到93.7%,15-17周岁农村留守女童的在校率只有79.4%。许多留守女童小学毕业之后就终止学业了,这与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发展目标是严重不相符合的。①因此,保障留守女童接受义务教育,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理由。  二、农村留守女童权益保障存在理由的理由  (一)现行有关监护法律运转效果不良,监护制度不完善  第一,监护人未能很好地履行监护职责。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的主要职责包括:保护

8、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但实际上,留守女童的监护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