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基金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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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2年3月14日星期三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索引号:430S00012/2011-01027文号:湘财综〔2011〕45号公开范围:全部公开主题词:所属主题: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签署日期:2011-12-09登记日期:2011-12-12发文日期:2011-12-12所属机构:省财政厅公开方式:政府网站统一登记号:HNPR-

2、2011-12058信息时效性:2020-12-31  HNPR-2011-12058文件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湘财综〔2011〕45号----------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建设

3、基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2、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统计报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

4、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主题词:印发水利基金实施细则通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各市州、省直管县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共印20份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2011年12月9日印发附件1: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管理具体事项适用本细则。第三条从有关非税收入中提取

5、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计提并划解国库。其中,从车辆通行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负责计提,并按实际征收数的3%,通过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划解国库;从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矿业权价款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同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计提,并按实际征收数的3%,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或用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的财政专户划解国库。----------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

6、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第四条省级财政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3%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由各级财政国库机构按不低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5%计提并从一般预算调至政府基金预算,增加水利建设基金收入来源。第五条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

7、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缴款义务人超过应缴数额缴纳的水利

8、建设基金,地方税务机关比照税款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或抵缴下期应缴水利建设基金。第六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时,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并实行省与建设用地所在市州、省直管县市5:5分成。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时,省国土资源厅应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缴款通知书,注明缴款项目、金额、期限和账户,同时将缴款通知书抄送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备案。缴款义务人缴款后凭银行缴款凭证领取批文。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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