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技术条件及安全性检测规范》征求意见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技术条件及安全性检测规范》征求意见

ID:23355532

大小:394.18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11-05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技术条件及安全性检测规范》征求意见_第1页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技术条件及安全性检测规范》征求意见_第2页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技术条件及安全性检测规范》征求意见_第3页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技术条件及安全性检测规范》征求意见_第4页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技术条件及安全性检测规范》征求意见_第5页
资源描述: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技术条件及安全性检测规范》征求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技术条件及安全性检测规范》天津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各相关单位及专家:由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组织制定的天津市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技术条件及安全性检测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和建议于2012年6月15日前回复至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目前该标准正在两个行业协会网站公示,征求意见。网站地址:http://www.norbicycle.cn、www.chinabatteryonline.com)。起草单位

2、联系方式: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联系人:杨萍电话:022-23959049、23959268、13642077189传真:022-23380938E-mail:yangping@ciaps.org.cn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联系人:张瑞华电话:022-26437027、26437460、29694701、13752523629传真:022-26457027、29694701-823E-mail:tj26265400@126.com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附件1:《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技术条件及安全性检测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2: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17附件1天津市地方标准DB1

3、2/T246-2012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技术条件及安全性检测规范(征求意见稿)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12/T246-2005《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技术条件》。与DB12/T246-2005相比,本标准主要的更改有以下几个方面:a)定义方面增加了实际容量(本标准的3.1.5)、荷电保持能力(本标准的3.1.13)、充电器术语、定义和符号(本标准的3.2)、充电器的型号命名(本标准的3.4)的定义;b)对电池组型号命名(本标准的3.3)、外形尺寸及充放电接口(本标准的4.1.1.2

4、;DB12/T246-2005的4.1.2)、常温容量(本标准的4.1.2.1和5.5.2.1;DB12/T246-2005的4.2.3.1和5.5.2.3.1)、低温容量(本标准的4.1.2.2和5.5.2.2;DB12/T246-2005的4.2.3.2和5.5.2.3.2)、高温容量(本标准的4.1.2.3和5.5.2.4;DB12/T246-2005的4.2.3.3和5.5.2.3.3)、1ItA放电容量(本标准的4.1.2.4和5.5.2.4;DB12/T246-2005的4.2.3.4和5.5.2.3.4)、荷电保持能力(本标准的4.1.3和5.5.3;DB12/T246-200

5、5的4.3和5.5.3)、循环寿命(本标准的4.1.4和5.5.4;DB12/T246-2005的4.4和5.5.4)、振动(本标准的4.1.5和5.5.5;DB12/T246-2005的4.5和5.5.5)、短路(本标准的4.1.6.1和5.5.6.1;DB12/T246-2005的4.6.1和5.5.6.1)、过充电(本标准的4.1.6.2和5.5.6.2;DB12/T246-2005的4.6.2和5.5.6.2)、过放电(本标准的4.1.6.3和5.5.6.3;DB12/T246-2005的4.6.3和5.5.6.3)等检验项目进行了修改。c)取消了单体电池安全性试验(DB12/T24

6、6-2005的4.7和5.5.7)d)增加了恒定湿热(本标准的4.1.6.4和5.5.6.4)、高低温冲击(本标准的4.1.6.5和5.5.6.5)、淋雨实验(本标准的4.1.6.6和5.5.6.6)、自由跌落(本标准的4.1.6.7和5.5.6.7)、反充电(本标准的4.1.6.8和5.5.6.8)、充电器的要求(本标准的4.2)、充电器的试验(本标准的5.6)等检验项目。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提出。本标准由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2/T246-2005。17电动

7、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技术条件及安全性检测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组及充电器的术语、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及其所用充电器。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