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监督权行使界限的探析

公民监督权行使界限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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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监督权行使界限的探析作者简介:申庆军(1990-),男,山西长治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研宄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70【摘要】程升投诉交警案早己告以段落,但此案引发的关于公民监督权行使界限的争议方兴未艾。本文拟从程升监督权行使与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争议入手,探析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行使的界限,以期对公民监督权的实现有所裨益。【关键词】宪法;监督权;诽谤;界限公民监督权的行使是推动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广度和深度,反映了一个社会实现民主的进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公民监督方面进行

2、了许多积极探索,公民监督的形式、渠道得到了拓宽,公民监督的内容实质性地推进。然而,监督权在行使的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公民监督权行使的界限不明晰,公民监督权的行使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之间区分困难。于是明确监督权的界限,对切实发挥公民监督权的作用,引导公民正确有效地行使监督权,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实现至关重要。“程升投诉交警案”中就突现了监督权行使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之间的模糊区别,这一案件的分析对公民行使监督权界限的探析意义典型。一、“程升投诉交警案”引发监督权行使界限的争议(一)案情介绍2

3、005年3月12日下午,程升驾车超速行使,被交警张伟明③认定为违章行为并予以罚款。随后程升向“110”投诉,称张伟明执勤时满口酒气,并对其处理不公。某市公安局督察队(以下简称督察队)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取证,经测试酒精含量均为0,张伟明并未喝酒。集美公安分局以程升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为由,对其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经复议后,程升向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某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检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了保障公民充分行使这一民主权利,公民行使检举权时,其行为应享有充分豁免权。因此,

4、并不应强求其所检举的情况一定属实,国家机关亦不能仅因检举人所反映情况与事实有所出入便对其科以处罚。此案受到广泛关注,除热议案情外,法律界争论最激烈的莫过于案中程升的行为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还是行使监督权的界定对此案的两种不同的看法1认为程升的行为构成恶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程升一案中,程升在接受交警张伟明处罚后,称张伟明酒后上岗并对其处理不公,引来了督察队对张伟明的检查。有学者基于这一点认为程升的行为客观上捏造事实,无中生有,足以致损公务人员的名誉;主观上也可认定为故意,虽不具有散布的行为

5、,不能认定为诽谤罪,但其行为构成恶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宄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则应对程升给予相应行政处罚。而集美公安分局正是基于此对程升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2认为程升不应受行政处罚而应对其行为给予豁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是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

6、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在程升一案中,程升作为公民自然拥有申诉、控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而张伟明作为交警则是程升监督的对象。在这一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中,是否要求程升必须确凿地认定监督对象的违法失职行为值得商榷。支持集美区人民法院,认为程升应豁免的学者坚持此案中,程升作为公民拥有监督权,其对张伟明的投诉符合宪法监督权的规定,而公民行使监督权并不绝对要求申诉或投

7、诉、检举的情况一定与真相一致。因此本案中程升对张伟明的投诉即使与事实不一致,也不能因此对程升加以处罚,而应对其豁免。综合上述两种观点,可知此案的争议点为对公民监督权行使界限的两种不同认定。二、产生争议的原因的探析(一)规范公民监督权行使的法律过于宽泛,具体规定欠缺是产生争议的法律原因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而公民的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人权的一部分,也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但宪法作为根本法,其条文篇幅不长,内容的覆盖幅度比较宽泛,在适用上体现出局限性。同时没有违宪的司法审查程序,在司法实

8、践中宪法往往被束之高阁,而不被直接适用。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位阶,处于我国法制体系的顶端,其具体规定被下位法律法规所阐释和具体化。但在法律法规中,对公民监督权行使的规定仍然宽泛,往往是原则性的规定,对具体操作的规定缺失,没有结合具体情况规定公民监督权行使的不同情形,监督权行使的界限也没有在各自范围内阐明。于是,现实中对监督权行使界限的判断一时捉襟见肘,往往凭具体案件承办法官的个人判断。)公权力神圣至高的思维是产生争议的现实原因现代法治社会要求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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