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1991年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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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1991年公约[来源]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发布日期]2006-12-18  1961年12月2日制定1972年11月10日1978年10月23日1991年3月19日在日内瓦修订(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办公室) 目录第一章定义第一条定义第二章缔约方一般义务第二条缔约方的基本义务第三条受保护的属和种第四条国民待遇第三章授予育种家权利的条件第五条保护的条件第六条新颖性第七条独特性第八条一致性第九条稳定性第四章申请授予育种家权利第十条提交申请第十一条优先权第十二条申请的审查第十三条临时性保护第五章育种家权利第十四条育种家权利适用范围第十五条育种家

2、权利的例外第十六条育种家权利的终止第十七条行使育种家权利的限制条件第十八条管理商业性活动的措施第十九条育种家权利期限第六章品种命名第二十条品种命名第七章育种家权利的无效和取消第二十一条育种家权利的无效第二十二条育种家权利的取消第八章联盟第二十三条成员第二十四条法律地位和办公地点第二十五条机构第二十六条理事会第二十七条办公室第二十八条语言第二十九条财务第九章本公约的履行;其他协定第三十条本公约的履行第三十一条缔约国与受以前条例约束的国家之间的关系第三十二条特殊协定第十章终止条款第三十三条签字第三十四条批准、接受或核准;加入第三十五条保留权第三十六条有关法规和受

3、保护植物属、种的通讯交流,需出版的资料第三十七条生效;早期文件的终止第三十八条本公约的修正第三十九条退约第四十条保护现有的权益第四十一条本公约的原始文本和官方文本第四十二条保存机构的职责 第一章定义第一条定义本文件的目的:(i)“本公约”系指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目前(1991)的文件;(ii)“1961/1972文件”系经1972年11月10日附加文件修订的1961年12月2日制定的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iii)“1978年文件”系指1978年10月23日制定的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的文件;(iv)“育种家”系指——培育或发现和开发了一个品种的人;——

4、上述人员的雇主或按照有关缔约方的法律规定代理雇主工作的人;——视情况而定,上述第一个人或第二个人的继承人;(v)“育种家的权利”系指根据本公约向育种家提供的权利;(vi)“品种”系指已知最低一级植物分类单元中的一个植物分类,不论授予育种家的权利的条件是否充分满足,分类可以是:——通过某一特定的基因或基因型组合的特征的表达来下定义;——由于表示至少一种所说的特性,因而不同于任何其它植物分类;——经过繁殖后其适应性未变,被认为是一个分类单元;(vii)“缔约方”系指参加本公约的一个国家或一个政府间组织;(viii)“领土”对于缔约方来讲,当缔约方是一个国家时,则

5、指那个国家的领土,当缔约方是一个政府间组织时,则为适用于该政府间组织制定的协议的领域;(ix)“权力”系指第30款(1)(ii)所涉及的权力;(x)“联盟”系指根据1961年文本成立并在1972年文本、1978年文本和本文本中继续提及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xi)“联盟成员”系指1961/1972年文本或1978年文本的缔约国家或缔约方。第二章缔约方一般义务第二条缔约方的基本义务每个缔约方应授予和保护育种家的权利。 第三条受保护的属和种(1)[已是联盟成员的国家]受1961/1972年文本或1978年文本约束的各缔约方应实施本公约的条款。(i)从受本公约

6、约束之日起,适用于1961/1972年文本或1978年文本规定的所有植物属和种,也都于上述之日起适用于本公约;(ii)自上述之日起,至迟5年内,适用于所有植物属和种。(2)[联盟的新成员]不受1961/1972年文本或1978年文本约束的各缔约方应实施本公约条款。(i)自受本公约约束之日起,至少对15个植物属或种适用本公约的条款;(ii)自上述日期起,至迟10年内,所有植物属和种适用本公约的条款。 第四条国民待遇(1)[待遇]在不损害本公约规定的权利的前提下,缔约国民以及自然人居住和在缔约方的领土内有其注册办事处的法人,就育种家权利的授予和保护而言,在每个缔

7、约方的领土内,应享有每个其他缔约方根据法律所给予或将给予其自己的国民相同的待遇,只要所说的国民、自然人或法人遵守所说的其他缔约方对国民的规定和手续。(2)[“国民”]在前款中,“国民”的概念是,如果缔约方是一个国家,那么就指那个国家的国民,如果缔约方是一个政府间组织,则指那个组织各成员国的国民。第三章授予育种家权利的条件 第五条保护的条件(1)[需满足的标准]当品种符合下列条件时应授予予育种家权利:(i)新颖性;(ii)特异性;(iii)一致性;(iv)稳定性。(2)[其他条件]凡育种家育出的品种是按照第二十条规定的名称命名的,申请者履行缔约方法律规定的手续

8、,向当局提出申请,交纳必要的手续费,则对育种家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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