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互联网金融新监管范式

探索互联网金融新监管范式

ID:23494596

大小:25.6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1-08

探索互联网金融新监管范式_第1页
探索互联网金融新监管范式_第2页
探索互联网金融新监管范式_第3页
探索互联网金融新监管范式_第4页
探索互联网金融新监管范式_第5页
资源描述:

《探索互联网金融新监管范式》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探索互联网金融新监管范式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挑战,亦是全球监管者在金融创新领域中面临的永恒难题。应当立足中国金融发展实际,把互联网金融作为践行良好金融创新监管理念的试验田,积极探索未来金融监管的新范式。近来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正日益成为正规金融的补充,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互联网金融具有开放、共享、平等、普惠、去中心化等特点,是一种更加民主化、而非少数专业精英控制的金融模式,比正规金融机构更加草根化,更加贴近大众,更加注重客户体验。  尽管当前一些舆论对互联网金融的渲染可能夸大了互联网金融的作用和影响,但

2、互联网金融在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交易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投融资方式等方面的确在不断展现出不俗的、有别于传统金融的表现。这也说明,互联网金融对于经济金融的发展具有潜在的正向附加值,可能是一个具有内在生命力的行业。  如何在准确把握互联网金融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梳理和借鉴国际监管经验,探索有效的新金融监管范式?围绕这一问题,本文初步进行了研究。  对互联网金融功能和风险特征的基本判断  尽管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可以创造价值,但在分析研判互联网金融的功能和发展趋势时,需要把握好三点。  第一,互联网金融并没

3、有改变金融的功能和本质。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是业务技术和经营模式,P2P、余额宝、阿里小贷等基于互联网技术,在交易技术、交易渠道、交易方式和服务主体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但其功能仍然主要是资金融通、发现价格、支付清算、风险管理等,并未超越现有金融体系的范畴。就此而言,互联网金融可能并不会像有些人预言的那样彻底颠覆现有的金融体系。其发展只是又一次充分印证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顿的“金融功能论”: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为稳定(Merton,1995)。  第二,互联网与金融之间并非没有冲突。互联网强调便捷、强调快,而金融业强

4、调规范、强调稳;互联网强调创新、创新、再创新,而金融业强调稳健、稳健、再稳健。互联网金融毕竟是在开展金融活动,其运营管理不能没有风险管控这一金融基因。  第三,未来互联网金融的成长具有不确定性,应当避免过度乐观的预期。有不少意见就认为,互联网金融本身并没有太多的新意,甚至是一个伪命题,只不过是传统金融在互联网技术上的延伸,与电报、电话、计算机在金融业的应用相比,并没有革命性变化。对互联网金融按照现有的法规监管即可,对应的金融产品归口于谁,就由谁监管。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应当从自身实际出发,基于理性的成本—收益分

5、析和长远的发展规划,避免一哄而上、盲目跟风。  根据诺思等制度经济学家的研究,决定社会和经济演化的技术变迁和制度变迁都具有较强的“路径依赖”(诺思,2008)。互联网金融能否可持续发展,进而沿着什么样的路径、以多快的方式影响或改变现有的金融体系,还需要边走边看。1975年,美国《商业周刊》基于当时美国电子支付的蓬勃发展就曾经预言,电子支付方式“不久将改变货币的定义”,并将在数年后颠覆货币本身。但38年后的今天,我们并没有观察到货币定义和属性的巨大变化。这正如马克•吐温所言,“对现金消亡的判断是夸大其词了”。也许

6、等十年、二十年以后,我们才能真正判断互联网金融究竟是个可持续的业务模式还是一个昙花一现的概念;才能真正看清互联网金融到底是个有自生能力的新兴业态还是必须依附传统金融才能生存;亦或是二者最终相互融合,实现了基因重组。届时,我们才能真正评估它对现有金融体系的改变究竟是演进式的(evolutionary)还是革命式的(revolutionary)。当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须把握好创新和稳健的平衡。其发展需要热情,更需要理性;需要自我约束,也应当接受必要的监管。  从风险角度看,互联网金融参与者众多,带有明显的公众性,并

7、且很容易触及法律和监管的红线,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等(最高人民法院,2010;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2010),甚至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尽管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链上的部分业态和部分环节受到了监管(如第三方支付),但从整体上看,还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这一方面是由于P2P(人人贷)等业务具有民商法的合法性基础,公法未必适合或没有必要介入;另一方面,许多业务并没有被涵盖在现有的监管法规中,并没有哪家监管机构有明确的法定职责和授权进行规制和监督检查。此外,由于业务的复杂

8、性,余额宝、P2P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同时混集了多种业务属性,难以清晰界定其监管归属。如何一方面精心呵护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精神和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大众的普惠秉性,另一方面有效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及时惩治违法犯罪,是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选择面临的一大难题。  在放弃部分原有债权的基础上,又被迫在追加新的授信以及风险分类等方面突破风险管理的政策底线。  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