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知识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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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D.房产知识100问1、什么是房地产一级市场?答:房地产一级市场又称土地一级市场,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即国家通过其指定的政府部门将城镇国有土地或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出让给使用者的市场,出让的土地,可以是生地,也可以是经过开发达到“七通一平”的熟地。房地产一级市场是国家垄断的市场。2、什么是房地产二级市场?答:二级市场是房地产开发市场,其经营主体为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其经营内容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小区建设规划,对土地

2、进行初级开发和再次开发。然后将开发出来的房地产出售给用地、用房单位或个人。3、什么是房地产三级市场?答:房地产三级市场,是购买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再次将房地产转让或转租的市场,也就是房地产再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4、什么是房地产权利人?答:房地产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不可售公房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5、什么是商品房?答:狭义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6、什么是使用权房?答: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俗称使用权房。7、什么是空置商品房?-------

3、---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D.答:商品房屋竣工验收并达到可交付使用的条件。经初始登记后在一定时期内,尚未出售或出租的房屋,称作空置商品房。这一“一定时期内”的时间界限,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投资建造的并符合出售条件,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已超过一年,尚未出售或出租的新建住宅。8、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答:(1)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 (2)房屋

4、公用建筑面积按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进行分摊。 (3)商、住、办综合楼,其房屋内各部位使用功能,房型分隔差异较大,应根据其用途或房型分隔的不同,按相关面积比例先行分摊全幢公用建筑面积(此次分摊的最小单位为层),然后再分摊各自公用建筑面积。 (4)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9、房地产权证有哪几种形式?答:房地产权证有绿色权证、黄色权证和红色权证三种(黄色权证视作绿色权证)。10、什么是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主要包括哪些方式?答: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的方式将其所有的房地产转移给他人

5、的行为。房地产转让主要包括下列方式:(1)买卖;(2)交换;(3)赠与;(4)以房地产抵债;(5)以房地产作价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6)因企业兼并或者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7)法律、法规、规章许可的其他方式。11、房地产转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答:房地产转让合同自转让当事人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但下列情形除外:----------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6、-----------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D.(1)转让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条件的,转让合同自约定的条件成立之日起生效;(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进行合同公证或者转让当事人约定进行合同公证的,转让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购房人持非中国护照购房所签的商品房转让合同必须进行转让合同公证。12、商品房预售应按照什么程序进行?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商品房预售:(1)订立认购合同、预售合同,收取首期房款;(2)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办理按揭贷款手续;(3)预售款的收取;(4)办理预售的商品房过

7、户手续。13、转让预购商品房,应当按什么程序进行?答: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需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订立预售合同之权益转让书;(2)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的变更登记备案;(3)办理预售的商品房过户手续。14、购房后为什么要办理产权登记?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上海市实行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包括房屋所有权及所产生的抵押、设典、租赁等其他权利)受法律保护。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变更合同应当登记备案,

8、未进行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购房者购房(包括预购)后应立即办理登记或者登记备案手续,以免开发商或原业主卖给第三人而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15、购房后如何办理产权登记?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转让合同或者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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