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基糖用胶基》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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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7.040X80备案号S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XXXXX—20XX胶基糖用胶基Gumbase2012-XX-XX发布2012-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SB/TXXXXX—2011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4SB/TXXXXX—2011胶基糖用胶基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胶基糖用胶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与标志、包装、运输、储存与销售和召回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

2、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7399胶基糖果卫生标准GB/T23822糖果和巧克力生产质量管理要求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食品

3、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第98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胶基糖用胶基gunbase由食品级的天然橡胶和/或合成橡胶、树脂、蜡类和食品添加剂等物料按不同的配比,经相关工艺制成的一种没有营养并应唾弃的咀嚼物。4 原材料要求所用原材料(含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关食品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5 技术要求5.1 感官要求4SB/TXXXXX—2011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项目指标外观形态块形、粒状或片状组织形态质地均匀、无熔融现象色泽应符合各类品种应有的正常色泽气味符合该品种应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杂质1.1 理化

4、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燥失重/(g/100g)≤3.0灰分/(g/100g)≤70.01.2 卫生指标胶基的组分应符合GB2760-2011附录D的规定。2 生产加工要求应符合GB/T23822的规定。3 检验方法3.1 理化检验3.1.1 干燥失重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3.1.2 灰分按GB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3.2 净含量负偏差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4 检验规则4.1 组批4SB/TXXXXX—2011以同一规格、同一配方、同一生产工艺,同一班生产为一批。1.1 抽样在线随机抽取,每批不少于200g。1.2 出厂检验1.2.1 由

5、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质量合格证书,方可出厂。1.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干燥失重和灰分。1.3 型式检验1.3.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式投产后,如原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质量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1.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5技术要求”中的所有项目及“9.1标签”。1.4 判定规则1.4.1 出厂检验判定和复检1.4.1.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

6、,判为合格品。1.4.1.2 出厂检验项目中有1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可以加倍复检,复检后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1.4.2 型式检验判定和复检1.4.2.1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为合格品。1.4.2.2 型式检验项目不超过2项(含2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有1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超过2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不应复检,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2 标签与标志、包装、运输、储存与销售2.1 标签标志预包装产品应符合GB7718的相关规定。运输包装的标志应符合GB/T191的相关规定。2.2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卫

7、生相关要求的规定。2.3 运输4SB/TXXXXX—201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防雨淋、污染、日晒和重压。运输车辆、工具应清洁、无毒、无污染,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质混装混运。1.1 储存产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清洁、干燥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等物质混存。2 召回应按《食品召回管理规定》执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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