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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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与风险  【摘要】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权利的重要体现。笔者着重对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定位、执业风险、形成原因、解决对策等问题进行探讨,以便更好地促进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的发展和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关键词】辩护律师;职责;风险  一、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责任定位  辩护律师最基本的责任,是通过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来实现司法公正和体现司法公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和《律师法》第28条对辩护人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

2、、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据此,辩护律师的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辩护律师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二、辩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不得歪曲和捏造事实,曲解法律,不得强词夺理、颠倒黑白。4  第三、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以及人身、财产和其他各项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

3、中依法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和其他权利。如果这些权利受到非法剥夺或侵犯,辩护律师就依法要求给予制止和纠正,直至向有关单位提出控告。  二、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风险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风险是来自多方面的。有来自法院方面的,如因发表不同意见而被法院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殴打致伤者有之;有来自对方当事人的,因代理案件被对方当事人毁容者有之;抠出眼珠者有之;还有来自自己当事人及其家属的。  本来辩护律师的产生是为了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抗衡国家公权的,是被告人合法利益的重要维护者,是实现控辨式诉讼制度的基础,是促进司法公正这

4、一诉讼灵魂得以实现的重要力量。律师故意妨害证据的行为固然应当予以禁止和强烈地谴责,但是,目前的状况是,作为律师各种应有的权利都受到严格的限制,而且还很容易被无辜追究刑事责任致使刑事辩护工作中断,这样一来,律师不仅不能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连自身的人身自由、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4  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的情况看,律师们已经历了从兴奋、观望、困惑、愤怒到无奈的一个难堪历程。从表面上看,是律师的业务活动受到了限制或损失,但从深层分析,其危害的结果却是非常之严重。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实现失去了可靠有力的保障,司法不

5、公正的现象很难通过司法活动自身得以纠正遏制。其二,损害了律师事业的发展,作为业务活动标志的律师刑事辩护出现停滞,甚至倒退,将使律师工作的方向出现迷茫,使律师的发展缺乏推动力。其三,损害民主与法制建设,将会使法律失去权威和尊严,并使国家、社会希望通过改革立法、司法,从而保护人权,树立国际形象的努力化为泡影。  三、辩护律师执业风险的成因及对策  在我国这样一个法治不够健全的国家,律师社会地位卑微得有些无奈,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似乎也不太光明。律师还会被人视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诉棍,“伶牙俐齿,颠倒是非”的伪君子,“丧失立场,助长腐败

6、”的罪魁。律师为刑事被告人进行辩护时,往往容易引起司法人员的误解、指责、常常被视为给被告人开脱罪行或跟司法机关过不去、造成混乱。  究其原因,主要受传统“有罪推定”及国家主义司法观念思想的影响,社会公众,包括很多司法工作人员在观念上对犯罪嫌疑人是推定有罪的,认为其根本没有任何辩护权可言。司法实践中,对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中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普遍存在误解、不满、指责、干涉,甚至进行打击和迫害也就不足为奇了。  修改后的《刑法》第306条关于律师刑事辩护的禁止性规定,由于其本身所明显带有的对律师行为特别规制

7、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的主观色彩,在实践中极易被一些公安、检察机关人为地曲解,成为追究律师“引诱”、“威胁”4证人的法律责任的根据。该法实施以来,因公安、检察机关错抓、错拘辩护律师,造成了律师从事刑事辩护普遍的恐慌心理,全国范围内刑事案件的律师参与率急剧下降,一些律师直接宣称不办理刑事辩护业务,有的律师事务所甚至将不办理刑事案件作为一项制度予以规定,使得原本就非常幼稚的刑事辩护制度遭到了毁灭性打击!著名律师田文昌曾感慨,“在中国现阶段做律师是最难的,比什么时候都难,比哪个国家都难”。  江泽民同志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

8、中指出,“促进和保障人权是各国政府的神圣职责。任何国家都有义务遵守国际人权公约,并结合本国国情和有关法律,促进和保护本国人民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目前我国已签署和加入了近20项有关人权保障的国际公约,切实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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