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告父,五间房产的习俗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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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告父,五间房产的习俗之争文/江鹏程当孙立与父亲在调解书上签字的时候,复杂的感情一下涌进心底。这段时间,父子两人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这场子告父的官司成为全村人的谈资,村里面传播着各种流言,而流言的源头就是大伯留下的五间老房子。为伯抬棺在北京远郊大山深处的一个小村庄里,父母早逝的两兄弟孙至、孙玉相依为命。兄弟两人居住在父母留下的五间房子中,各住两间半。谈起兄弟俩的感情,村里人无不竖起大拇指。为了让弟弟孙玉早日成家,哥哥孙至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闲时还会打几份零工。弟弟15岁就开始独立工作,同时也帮助哥哥操持家务。慢慢地,孙家的生活好了起来,兄弟两人将五间房子进行了

2、翻新。在哥哥和乡亲们的帮衬下,孙玉与邻村的姑娘喜结连理。看着弟弟成家,哥哥甭提有多高兴了。弟弟成家后,哥哥却一直没有找到对象。为此,不少人都开始张罗着让孙至去相亲,但均被孙至拒绝。其中原因,孙家人也讳莫如深。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弟弟家有了五个女儿和两个儿子,而哥哥孙至却依然独身。看着哥哥形单影只,孙玉和妻子商量,将小儿子孙武过继给哥哥,让哥哥老有所养。妻子知道孙至会疼爱孙武,考虑到兄弟俩的感情,她一口答应了下来。哥哥满怀感激,将孙武视为己出。由于孙玉的子女众多,原本院子里的五间房拥挤起来。孙玉决定,在五间老房子西侧加盖四间新房给自家居住。1982年,孙玉的大儿

3、子孙立娶妻。婚后,孙立小夫妻没有新房住。于是,孙玉决定分家:将原来自己的两间半老房子给了大儿子,自己则跟妻子和其他子女搬进了四间新房。1990年,孙至的继子孙武因一场车祸丧生。内心的伤悲让爱子心切的孙至身体每况愈下。1991年年底,孙至病倒了,生活无法自理。看着哥哥越来越严重的病情,孙玉和老伴儿商议,让大儿子孙立照顾哥哥,帮哥哥养老送终。1993年,村里重新制作房产证。由于孙立和其大伯两人共有五间老房子,而大伯孙至又归孙立赡养,按照农村养老敬老的风俗,这五间房产就全部登记到了孙至名下。2005年,大伯孙至去世。按照当地习俗,老人去世,需要自己的亲儿子磕头“请

4、轻重”。所谓“请轻重”,就是在老人出殡时,需要自己的亲儿子披麻戴孝为老人抬棺。没有子女的老人去世,谁代为行事,谁就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父子反目大伯去世,孙立披麻戴孝地为前来吊丧的亲朋磕头还礼,并“请轻重”,安葬了大伯。孙立以为按照习俗,五间老房子应该归自己继承,便也没有找父亲更改房产证的名字(孙至名下的五间房屋的产权证由孙玉保管)。几年后,孙立与妻子离了婚,后与一名临近区县的女子再婚,并搬去该县生活,很少回老家。2014年,孙立所在的村里开始进行新农村建设。孙立回到了村里,找父亲商量,想把五间老房子翻盖成新房。但父亲孙玉却一直闪烁其词。父亲的态度让孙立很是奇

5、怪,他不知道父亲为何如此冷淡。原来,在孙至去世后,五间房产落到了孙玉名下。让孙立难以接受的是,父亲孙玉决定将这五间房屋全部分给孙立的妹妹孙芬。听到父亲的决定,孙立与父亲以及姐妹们争吵不休,最终不欢而散。沟通无望,2015年元宵节刚过,孙立一纸诉状将父亲起诉至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大伯生前名下的财产及房产归自己所有。这下,村里彻底炸开了锅,父亲霸占了兄弟的房子,儿子又把父亲告上了法庭,孙家的事一下成为全村人的谈资。承办法官李小伟认为,这起案件从法律上裁判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向村民释明法律,解决习俗与法律间的冲突。法官最终决定,到村里巡回审判,听听村民

6、的意见。开庭地点最终选择在了村委会大院。开庭那天,村委会大院座无虚席。孙立坐在原告席上,被告席上坐着他的父亲孙玉和三妹孙芬。“当年我一直照料大伯,丧事上磕头‘请轻重’的也是我。”孙立说。他认为按照村里的风俗,他理应继承大伯的房产。三妹孙芬作为父亲的代理人,表达了完全不同的意见:“大伯在世的时候,咱爸一直全力照顾,大伯生病时候的费用也都是咱爸出的。”她还表示,孙立跟大伯共同生活不到一年,后来就搬到县里去住了,对大伯疏于照顾。父子双方各执一词,法庭上的气氛僵持而紧张。为了捋清案件的前因后果,法官决定听听村民的意见和看法。“现在都是新时代了,为老人送终就要继承家产

7、,那是老传统了。”前来旁听庭审的村民孙大爷说。他表示,现在村里儿子去世的老人很多,一般都是找侄子或者外甥代为送终。但他们帮忙安葬了老人,并不意味着就能继承老人的家产,也就是说,这种民俗其实已经不再发挥作用了。但更多村民则认为,按照村里的规矩,“请了轻重”,就应该是合法的继承人。而且按照村里的规矩,哪有父亲在有房子住的情况下还要伸手要儿子房子的道理呢?村民的讨论持续升级,法官感到十分棘手:如果处理不当,不但会让父子间的矛盾加剧,而且不好的示范效应肯定会让很多潜在的诉讼涌向法院。开庭后的第三天,李法官来到村里主持了第一次调解。孙玉固执地强调五间老房子是自己和死去

8、哥哥的财产,与儿子孙立没有一点儿关系。调解一时进入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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