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行为入罪的质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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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恶意欠薪”行为入罪的质疑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劳动力市场逐渐壮大起来,外出务工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缓解了农民的就业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与此不和谐的现象在近几年频频发生,特别是务工人员工资被拖欠的案件时有发生,并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虽然,政府、劳动、政法等各级部门根据现有的法律,通过民事、行政等多个途径积极对恶意欠薪案件予以处理,但效果并不明显。至此,许多专家、学者建议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纳入刑法典的管辖范围,给恶意欠薪者以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本文以此为契机,

2、对恶意欠薪行为的入罪问题提出了相关见解。  关键词恶意欠薪恶意欠薪罪社会秩序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1009-0592(2010)12-071-02    近几年来,恶意欠薪案件时有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自杀讨薪、暴力讨薪等恶性事件随之而来,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极度不稳定。追其根源,就在于对恶意欠薪案件的打击力度不够。目前,对恶意欠薪行为的处理,不外乎采取民事、行政两种手段,但效果的确并不明显,所以人们对治理恶意欠薪行为的方式、途径产生了质疑,认为民事、行政手

3、段对治理恶意欠薪行为已经黔驴技穷,不动用刑事法律不足以遏制恶意欠薪行为。特别是随着《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出台,再次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提上了日程,赞成的呼声更是一浪高过一浪。但笔者认为,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还有待进一步斟酌论文下载。  一、从理论上可以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但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  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用刑法手段来直接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社会进步、法制健全的标志。恶意欠薪行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侵犯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影响了整个社会生活的稳定,也给国家的长治久安带来了诸多不和

4、谐因素。因此,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体现民情、反映民意,其进步意义不言而喻。但是,单纯的欠薪行为由于主观上不存在恶意是无法入罪的,而所有恶意欠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并非都达到了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可见,可以纳入恶意欠薪罪处罚范围的恶意欠薪行为只是其中社会危害性最严重的一部分而已。因此,我们在《刑法》中界定恶意欠薪罪时,除了必须指出欠薪行为的恶意之外,还必须要求恶意欠薪行为有恶劣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只有这样才能和可以通过民事、行政手段处理的一般恶意欠薪行为区别开来。但是,何谓恶意、情节恶劣和造成了严重后果

5、,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那么,为了给司法实践提供一个可适用的标准,实现适用刑法的人人平等,刑事立法就必须对恶意、情节恶劣和造成了严重后果规定统一标准。而成文法的局限性告诉我们,成文立法是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将恶意、情节恶劣和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一切情形罗列穷尽的,绝大多数情形还得依赖司法裁判者运用自由裁量权来自我判断,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是很难把握的。  此外,法律是讲证据的,从立案开始,就必须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对于恶意欠薪的案件来说,应该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呢?实践

6、中,一般都是被欠薪者站出来状告欠薪者,而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被欠薪者相应地就承担了举证责任。而事实上,被欠薪者基于种种原因是很难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  二、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是对司法资源的任意浪费  从本质上讲,劳资纠纷、薪酬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恶意欠薪行为也是一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不涉及刑事领域的问题。对于这种问题,要动用刑事手段,有违背刑法谦抑原则之嫌。刑法是最严厉的法律,也是适用成本最大的法律,在适用民法、行政法等法律可以解决社会纠纷时,不会启动刑法的适用。而对于恶意欠薪问题,

7、即使非得通过刑事程序解决,仍然无法避免民事程序的启动,有限司法资源不可避免地被浪费。因为在很多情况下,雇主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理由就是其与雇员之间存在劳资纠纷。假如我们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允许雇员在雇主赊欠其薪酬的情况下请求国家机关追究雇主的刑事责任,那么,国家机关对雇主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雇主确有恶意欠薪行为,而证实恶意欠薪行为存在的依据就在于确定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资关系,而对于有争议的劳资关系,必须由一个法定的、权威的机构来进行裁决,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亟待解决的民事问题,

8、就要停下刑事程序先解决民事问题,即先民后刑原则。所以说,既然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民事程序,只要通过民事程序就可以将问题依法处理(在有效裁决做出之后,如果存在恶意欠薪问题,欠薪者就必须支付所欠薪酬,否则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们为什么还要启动刑事程序呢。  此外,赞成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的学者也认为: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的目的是想通过刑罚手段确保劳动者获得报酬,而不在于非得追究恶意欠薪者的刑事责任。所以部分学者认为,恶意欠薪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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