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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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档案馆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档案馆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国家档案馆,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的各级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综合档案馆是负责集中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各种门类档案的档案馆。专业档案馆是负责集中管理某一专门领域或者特殊载体形态档案的档案馆。第三条国家档案馆遵循依法

2、设置、合理布局、全面收集、安全保管、公益服务的原则,履行保管社会记忆、维护凭证和社会信用、提供档案和政务信息,开展社会教育等职能。第四条—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档案馆工作的领导,将国家档案馆规划、建设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并根据馆藏情况扩建和新建国家档案馆库房,将国家档案馆运行维护经费和档案抢救保护、安全保密、资料征集、档案信息化、文化产品开发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档案馆工作的监督、指导。发展改革、

3、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保障和支持国家档案馆事业的发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支持国家档案馆购买社会事务性管理服务。第七条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档案馆事业发展规划,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和有关档案馆布局要求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国家档案馆。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档案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国家档案馆的建设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划拨建设用地,规范建设,并根据档案资源建设的需求,适时增加档案库房面

4、积。第八条国家档案馆的选址、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档案馆馆舍应当为独立建筑,禁止改变国家档案馆建筑的功能和用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设计方案批准前应当就档案馆建筑功能征求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6—日内反馈意见。第九条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综合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细则,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报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专业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由其主管部门拟定,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公布。第十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和其他组织应

5、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并同步移交电子目录信息、电子文件(档案)、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副本。移交进馆的档案应当确保齐全、完整、准确、系统。行政区划调整、行政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与产权变动等档案,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向综合档案馆移交。第十一条涉及地区性重大经济、政治、文化等活动,本级人民政府或主办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同级综合档案馆,并由主办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档案的归档、整理和移交。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建立公务礼品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综合档案馆移交。综合

6、档案馆应当设置专门库房,配置专用设备,保存、展示本级机关的公务礼品。第十三条综合档案馆可以通过接受捐赠、购买等形式向社会征集非国家所有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综合档案馆接受捐赠的,应当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可给予奖励。—6—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综合档案馆寄存、出售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鼓励著名人物档案所有人向综合档案馆捐赠著名人物档案。第十四条国家档案馆应当开展记述和反映重大历史事件、著名人物、文化和自然遗产、重点建设项目、特色产业等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行业特色档案的收集、整理。

7、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档案馆列入当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的重点保护范围,确保档案优先抢救和妥善处置。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档案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国家档案馆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标准规范管理档案,通过数字化、修复等方式抢救和保护重要、珍贵档案,并实行异质异地集中备份。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档案信息化标准建设数字档案馆,实现全省数字档案资源共享。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8、、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对已移交国家档案馆的涉密档案,应当由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6—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档案开放鉴定。符合开放条件的,应当向社会开放。国家档案馆开放个人捐赠、寄存的档案,应当征得捐赠人、寄存人同意。利用未开放的档案,未经国家档案馆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传播。第十九条各级综合档案馆可以采取整合档案目录、档案信息资源、档案实体或者设置分馆等形式,实现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档案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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