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先行发展政策述评

美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先行发展政策述评

ID:25127934

大小:60.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1-17

美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先行发展政策述评_第1页
美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先行发展政策述评_第2页
美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先行发展政策述评_第3页
美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先行发展政策述评_第4页
美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先行发展政策述评_第5页
资源描述:

《美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先行发展政策述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美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先行发展政策述评  到上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残疾儿童的教育依然很糟,一半以上的残疾儿童没有受到适当的教育,另有大量残疾儿童没有被鉴别。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会于1975年通过了《全体残疾儿童教育法》,要求各州为所有3—21岁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免费的教育和相关服务,并确立了零拒绝、非歧视性评估、适当教育、最少限制环境、适当核查程序和家长参与等6条原则。在这一法案中,有关3—5岁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的法律条款被称为“学前资金计划”  因此,在政策层面上,残疾儿童“学前资金计划”的颁布即标志着美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先行发展政策的正式出台。因为迄今为止,美国政府并没有为

2、所有正常儿童提供系统和免费的学前教育;1975年时的情况更是如此,当时,美国3—4岁幼儿挂受学前教育的比例只有24%,并主要由家长负担12。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即以法律形式要求各州为所有3—5岁残疾幼儿提供完全公费的教育,可见美国的立法者们确实是把发展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放到了绝对优先的位置。  不过,1975年《全体残疾儿童教育法》中的“学前资金计划”是鼓励性而不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各州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因此,残疾幼儿的公费学前教育仍然没有可靠的法律保障。这种情况  在11年后得到了根本改变。1986年国会通过了99一457公法,对1975年的残疾幼儿学前资金计划进行修正

3、,将3—5岁残疾幼儿的免费教育上升为强制性的,规定任何申请这一计划资金的州都必须从1991一1992学年起为所有3—5岁残疾幼儿提供适当和免费的学前教育。该修正案颁布后,各州先后申请加入了学前资金计划,至1992年所有州都开始全面实施3—5岁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131。尤其值得注意的是,1992年美国3—4岁正常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比率也只有34%14。  1990年99—457公法经过修订后成为《残疾个体教育法》,国会后来又多次对《残疾个体教育法》进行修正,目前最新的版本是2004年通过的108—446公法:《残疾个体教育法2004年修正案》但是,所有修正案都保留了学前资金计划的

4、条款,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这一条款。  2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的经费  归根到底,美国3—5岁残疾幼儿学前教育计划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完全免费性质。因此,这一计划必须有联邦和地方政府的拨款作为经费支持。表1简要地列出了1991年以来联邦政府的拨款概况。从表中可见,在上世纪90年代里,联邦政府的拨款不断増长,1991一1992学年的拨款为近3亿美元,2000—2001学年时増长到近4亿美元,増长了33%。如所周知,联邦拨款在美国各级各类教育中只占实际教育经费的一小部分,大部分经费来至州和学区的配套拨款,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经费也是如此。实际上,将有关3—5岁残疾幼儿学前教育计划的各种联邦

5、拨款项目相加,每个残疾幼儿每学年也只有1千美元左右,而每个残疾幼儿每学年的实际花费在1万美元左右。例如,在1995—1996学年,纽约州共有55730名3—4岁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此项教育的总开支是5.97亿美元,每个孩子的平均花费是1.07万美元[7。再如,1999—2000学年,全美国在公立学校系统以内接受教育的3—5岁残疾幼儿的生均教育费用是7667美元,在公立学校系统以外接受教育的生均教育费用是9062美元,都远远超出了联邦政府的拨款额[8。所以,联邦拨款主要是起着积极引导的作用,绝大部分经费是由州和学区承担的。  不过,《残疾个体教育法2004年修正案》许诺,联邦政

6、府将大幅度增加特殊教育拨款,要在6年内真正实现由联邦政府承担特殊教育纯花费40%的育法》早已设定的。因此,《残疾个体教育法2004年修正案》B部分(针对3—21岁残疾儿童)批准了近年的拨款计划(见图1)。如果这一计划得以落实,学前教育资金也将大幅度增加,到2011年时将增加到每个残疾幼儿每年1500美元左右。  3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普及情况  残疾个体教育法“学前资金计划”的另一重要特征是它的普及性质。在该计划的推动下,在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美国3—5岁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发展很快,从多方面资料来看,目前已达到完全普及或接近于完全普及。首先明显地表现在接受学前教育的人

7、数方面。  在1987—1988学年,全国有33万5千多3—5岁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至2002—2003学年,已增长到64万7千多,增长了近1倍,已占全国3—5岁幼儿总人口的5.6%。  1987年,我国对残疾儿童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结果表明:在0—3岁被调查群体中,残疾婴幼儿占1.41%;在4一6岁被调查群体中,残疾幼儿占2.10%9。2001年,我国又对0—6岁婴幼儿群体的残疾流行状况进行了全国性抽样调查,结果是:在3岁、4岁和5岁的幼儿群体中,患有残疾的幼儿分别占1.2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