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ID:25182750

大小:3.18 MB

页数:94页

时间:2018-11-18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_第1页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_第2页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_第3页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_第4页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_第5页
资源描述: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二单元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ABC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平等主体之间纠纷——仲裁、民事诉讼【解释1】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解释2】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对经济纠纷案件没有强制管辖权。2.不平等主体之间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ABC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例题1·多选题】下列争议解决方式中,适用于解决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的有(  )。(2009年)A.仲裁B.民事诉讼C.行政复议D.行政诉讼【答案】ABABC仲裁、民事诉讼、

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例题2·判断题】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只能选择诉讼方式。(  )(2013年)【答案】×【解析】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可以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争议,而不是只能选择诉讼。ABC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例题3·判断题】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2015年)【答案】√ABC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关系:或裁或审1.申请仲裁的前提:存在有效仲裁协议(1)当事人采用仲

3、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自愿原则)。(2)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装傻”),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2.裁后不得再裁或再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

4、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裁终局原则)。ABC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小结】ABC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例题1·单选题】甲公司长期拖欠乙公司货款,双方发生纠纷,期间一直未约定纠纷的解决方式,为解决该纠纷,乙公司可采取的法律途径是(  )。(2015年)A.提起行政诉讼B.提请仲裁C.提起民事诉讼D.申请行政复议【答案】CABC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例题2·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裁终局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5年)A.仲裁裁决作出后,

5、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就同一纠纷向原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C.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就同一纠纷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D.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答案】AD【解析】仲裁,一裁终局,裁后不得就同一纠纷再裁或再诉。ABC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例题3·单选题】甲、乙因买卖货物发生合同纠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时,乙提出双方签有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该案件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6、。(2009年)A.仲裁协议有效,法院驳回甲的起诉B.仲裁协议无效,法院继续审理C.由甲、乙协商确定纠纷的解决方式D.视为甲、乙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答案】D【解析】当事人未能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应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即可。ABC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考点2】仲裁的适用范围(2008年多选题;2013年多选题;2014年单选题)属于《仲裁法》调整的(1)合同纠纷(2)财产权益纠纷不能提请仲裁(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行政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1)

7、劳动争议(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ABC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二)仲裁机构1.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2.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3.仲裁委员会之间相互独立,没有隶属关系。(三)仲裁协议(条款)1.仲裁协议的形式(1)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2)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ABC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8、(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示】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ABC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3.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4.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