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校园构建中的权利与权力冲突及其消解

和谐校园构建中的权利与权力冲突及其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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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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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谐校园构建中的权利与权力冲突及其消解  论文关键词:和谐校园法治管理权力大学生权利  论文摘要:和谐校园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保护大学生权利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应有之义。然而,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大学生将母校告上法院的事件说明随着学生的权利意识与法律意识的觉醒与提高,高校管理过程中的权力与权利冲突也日益显现。在依法治校的导向下,高校管理工作应树立起以权利为本位的法治意识,切实尊重学生权益,构建起多元化的权利救济机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创建大学和谐

2、校园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构建和谐社会为和谐校园建设提供了持续发展的动力,一个幸福、公正、和谐的社会将为和谐校园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创建和谐校园将直接为和谐社会提供支持。一、传统高校管理的权利保障不力和谐社会理念提出所依托的时代背景是法治,所以法治是社会和谐的灵魂与根本保障。同理,和谐校园也是建立在依法治校的基础之上。而依法治校的根本逻辑就在于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这也就是说,高校一方面有权依法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并依照这些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另一方面高校也有义务尊重和保

3、护学生的权利。新时期的高校肩负着为社会培养具有法治与纪律意识的创新型人才。而法治与纪律意识的培养又是一个环境熏陶的潜移默化过程,它需要管理工作依法进行,从而使学生在服从管理和权利被尊重过程中感受了法治社会的基本蕴涵。我国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立足国情,赋予了大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各项基本权利,并为这些权利的实现提供了诸如申诉、起诉等救济机制。n}从高等教育的目的来说,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权力是权利的后盾,高校管理权作为一种公权力应当是保障大学生权利得以实现的最有效的工具,当高校权力依法正

4、当行使时,其价值是保护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但是近年来大量出现的高校学生因学位、学籍、学费、纪律处分等原因诉高校诉讼纠纷案,其实质是高校教育管理权与学生的权利之间的争议,是高校依法行使管理权却不能与大学生权利和谐统一的例外,成为构建和谐校园的一种噪音。高校管理过程中侵犯学生权利的基本表现有:(一)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公民的受教育权是宪法性权利,是基本人权之一。保护学生不因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行为而使其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是学校的法定义务,也是对学校管理最起码的要求。不容回避的是,现实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侵犯大学生受教育权的现象。如全国

5、统一高考,不统一的录取分数线,造成不同地区考生人学的不平等;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侵犯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对考试作弊学生加重处分等级,甚至取消学生的学籍;等等。(二)侵犯学生人格权。人格权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自由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在高校管理普遍存在追求统一效率、缺乏个性关怀的倾向下,学校对涉及学生的个体利益,包括学生隐私、个人尊严、知悉情况等的关注和保护比较薄弱。(三)侵犯学生财产权。与其他公民一样,学生依法享有财产权,但一些高校以各种借口侵犯学生财产权。如有些学校为了筹措办学经费及其他借口

6、,不顾国家的禁令和学生的权益,巧立名目乱收费;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逐步推行,学生的缴费住宿没有得到相应的设施与服务;有些学校甚至擅自动用学生财产如奖学金、助学金等。(四)侵犯学生公正评价权。大学生享有要求学校对自己的学业和品行进行公正评价,在完成相应的学习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从现有学生诉学校的案件中可以看出,高校存在着违背客观事实及教育法律法规、对大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作出不实评价的情形,如许多高校将本科生的毕业资格或学位资格与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挂钩,或强行规定:“行政‘记过’处分的学生毕业时不能得到

7、学位证书。”《教育法》第22条和《高教法》第58条也规定:学生的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条件与“学术水平”“成绩合格”“修满相应学分”有关,并无其他的前置条件,与违纪行为相关性不大。(五)无视学生的参与权。长期以来,高校在其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过程中,多数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其他学校的经验做法,结合本校实际单方面地作出规定并组织实施,几乎没有学生的参与,缺乏公示性和民主性,大学生对学校公共决策事务、教学管理事务的参与权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和保障。二、高校管理中权力与权利冲突产生的根源i传统学校教育管理的绝对权威传统学校的

8、教育管理权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权利,这是基于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管理与服从的不对等的教育法律关系而言的。这种关系的存在深受“特别权利关系”理论的影响。当事人不得利用普通的法律救济渠道寻求法律救济。行政机关可以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直接根据自己管理的需要,发布规章或指示命令,安排和规范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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