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保护下的影视作品网络传播中的表演者权利概述

民法保护下的影视作品网络传播中的表演者权利概述

ID:25270748

大小:69.0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11-19

民法保护下的影视作品网络传播中的表演者权利概述_第1页
民法保护下的影视作品网络传播中的表演者权利概述_第2页
民法保护下的影视作品网络传播中的表演者权利概述_第3页
民法保护下的影视作品网络传播中的表演者权利概述_第4页
民法保护下的影视作品网络传播中的表演者权利概述_第5页
资源描述:

《民法保护下的影视作品网络传播中的表演者权利概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民法保护下的影视作品网络传播中的表演者权利概述-->第一章表演者与表演者权利第一节表演者的界定一表演者的历史发展与变迁人类文明的兴起在于人们的大脑发达到足以使用工具并从事劳动生产,只有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才能产生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变革。社会分化是建立在纷杂的社会分工的基础之上的,社会分工是社会分化的前提与根本原因。马克斯·韦伯就曾创立了至今仍为奉为社会学理论圭臬的了社会阶层理论。《经济与社会》第一章指出“社会学应该称之为一门解释性的理解社会行为并且通过这种办法在社会行为的过程和影响上说明其原因的科学。”因此任何社会现象都有着深层次的社会原因。韦伯的理论以财富、名誉、权力作为社会分层的标准。其

2、分别反映在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阶级即那些在市场体现出来的具有同等生活机遇和经济利益的群体。首先,市场在社会分层中占据着核心的地位,阶级的组成因素必须是包含于市场交易中被确定的经济利益,即便呈现利益的大小差异,市场交易中的主动权与被动权才是构成社会阶层的关键。其次,名誉是社会阶层理论的重要补充内容,名誉和名誉带来的地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其群体的诉求表达更为方便。最后,权力分配使得其群体成为社会阶层的一部分并能够使既定秩序成为必然,因此法律通过其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得群体的阶层也固定下来。表演的雏形应该是舞蹈,舞蹈是原始社会氏族成员对劳作的模仿,而模仿恰恰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最重要的法宝

3、,同时无论是信仰方面还是劳动实践层面都没有容忍任何个体特殊性存在的可能性。因此原生宗教式的狂欢主要的功能还是出于祭祀与神灵崇拜的考虑。舞蹈并没有展示出它的专业化倾向,这也是生产力相对低下而没有发生更大规模的社会分工所致。随着技术进步,使原始社会的社团式聚居不再能够得以维系,家庭经营成了主要社会模式,社会组织结构由单一化向个体化、专业化发展。据《史记》记载:黄帝“获获宝鼎,迎日推筴。举风后、力牧、常先、大鸿以治民。”可见自黄帝时期,社会组织管理也出现了理性化、专业化的倾向,因此社会分工在行政机构首先得到体现。《周礼》中的各个官职正是当时人们对于追求社会秩序合理性的期待。那么为什么人们对诸如政府

4、职能配置如此的如醉如痴呢?最主要的就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日益职业化的缘故,其根本原因恰恰是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职业就自然成了社会分工的必然产物。因此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舞蹈不再是社会全体成员的狂欢,而渐渐的成为部分人的职责。我国商代即有“巫”这一职业,周代又有尸、祝从事相关的祭祀活动,也就是说舞蹈的雏形从狂欢到祭祀过渡。而随着社会实践的进一步的深化,人类文明的发达水平提高。人们追求更高层次的享乐,尤其是贵族,因此舞蹈走向了审美化,也不再仅仅是纯粹的宗教仪式。不过,令人扼腕的是,具有着极其深厚的审美元素的舞者却没有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地位。优伶一直处于从属地位,而不是完整的民事主体,仅仅是作

5、为物的奴隶罢了。第二节表演者权利的产生及其法理基础一、技术革新中表演者权利的产生正如社会劳动分工产生出表演者这一职业,表演者权利制度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它是随着社会制度的发展产生和发展的。马克思说过“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领域”。早期的表演行为都是在特定的场所尤其是相对封闭的空间内供特定观众观赏,所以表演者的劳动报酬就仅仅从表演组织者收取的门票收入中得到相应的份额。虽然有许多所谓的名角受到当时的社会大众的热情追捧,甚至出现有相当表演者的财富积累相当可观的情况,然而这依旧不能够妨碍其演艺行业中被动的局面,虽然存在成功而富于名望的演员,但是他们的社会地位依旧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

6、因此表演者的社会地位依旧处于相对较低的位置。虽然表演者为文化传播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他们往往被排除在社会主流之外。土地、工厂以及工业产权的权益享有可以使人们跻身权力阶层,而演员被承认在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演员HenryIrving在1895年被授予爵士爵位,然而这也仅仅是个开端,表演者权利却是在技术革新的大背景下才渐渐的昭显。1895年电影在巴黎“大咖啡馆”店诞生,从此拉开银幕产业的序幕。声音录制技术和电影影像技术使表演者的表演如同书籍印刷在纸上被固定在胶片上,因此表演者也希望如同版权一样,可以通过法律授予其民事权利来完成控制其表演的行为,使表演者可以当然的控制他人对其表演进

7、行录制、复制、广播及其它相关行为。可惜表演者权利的发展并不似版权发展那么顺利,这主要是版权过度扩张既压缩公共利益空间,也挤压了邻接权人的合理权利。不过广播技术与互联网技术使得版权作品的传播下的表演者权利的合法保护更加迫切。因此,造纸术、印刷技术的普及使得版权保护成为必需;摄像技术催生了影视行业的产生,并逐渐发展、繁荣;录制技术使表演者的权利诉求变得格外的醒目,而网络技术使得表演者权利的确立尤为迫切。二、表演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