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件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管理核算探讨

复件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管理核算探讨

ID:25328036

大小:254.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1-19

复件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管理核算探讨_第1页
复件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管理核算探讨_第2页
复件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管理核算探讨_第3页
复件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管理核算探讨_第4页
资源描述:

《复件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管理核算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管理核算探讨  摘要: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企业应当推进自主创新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深入了解研发费用核算特点,有的放矢地进行研发费用核算体系设计,使企业顺利通过三年复审,并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实务研究  1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的异同点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主要是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文件规定执行,而研发费用加计扣

2、除核算主要是依据《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1.1相同点  1.1.1研发活动范围基本相同  《指引》和《办法》中均规定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办法》中还要求必须同时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的范围,二者基本相同。  1.1.2研发项目的确定基本相同  《指引》中的研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发活动”;《办法》中规定的研发

3、项目是由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以决议文件形式批准立项的研发项目,二者虽然是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但其实质基本相同。  1.1.3审计要求基本相同  《指引》中明确要求企业须填报《研究开发活动(项目)情况表》,并由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办法》中则要求企业须填报《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并未强调须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但实务中企业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一般均须提供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1.1.4账簿设置基本相同  《指引》和《办法》中均要求企业必须建立研发费用投入核算体系,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

4、理,建立专项明细账。  1.1.5科目设置完全相同  二者均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用以核算企业的研发费用。  1.1.6费用归集方式基本相同  《指引》和《办法》中均规定企业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直接费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费用。  1.2不同点  1.2.1研发费用的核算内容不尽相同。下面以《指引》中列举的研发费用核算内容为例加以说明  (1)人员人工。《办法》中仅包括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不含《指引》中“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如五险一金等。《办法》中所称研究开发人员是指从

5、事研发活动的企业在职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其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并无《指引》中所要求的必须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时人员及全年累计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临时人员等严格限制条件。  (2)直接投入。《办法》与《指引》的规定基本相同。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办法》中仅指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不含《指引》中的“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及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办法》中仅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范围

6、明显缩小。  (5)装备调试费。《办法》中此项应包含在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中,并未单列。  (6)无形资产摊销。《办法》与《指引》的规定基本相同。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办法》中要求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但并无《指引》中“按照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的说法。  (8)其他费用。《办法》中仅指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不含《指引》中的“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

7、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其他费用,内容相对较少,但并无《指引》中“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的限制条件。  (9)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办法》中单列,而《指引》中未明确涉及。  1.2.2其他限制条件  《指引》中还要求企业应符合自主知识产权、科技人员比例、高新技术收入比例、研发费用比例、境内研发费用比例等多项限制条件,而《办法》中并未涉及,但明确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  从上述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指引》涉及内容较宽泛,且有较严格的时间、比例等限制条件

8、,而《办法》则对研发项目的认定更严格,且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口径明显小于《指引》中的研发费用。  2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实务问题研究  2.1正确界定研发活动  企业的研发活动应符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