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模拟法庭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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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模拟法庭剧本--抢劫角色:1、书记员一名2、审判长一名3、人民陪审员两名(刘夏雨4、被告人一名(张思建)5、法定代理人一名6、辩护人一名(成杰栋)7、公诉人一名(周鑫涛)8、证人一名(徐嘉旸)9、法警两名(乔峰冒,魏威) (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纪律1、未以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不得发言、提问;5、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6、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震动位置;7、对法庭

2、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8、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和司法警察有权制止,并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被告人已在羁押室等候庭审,其他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报告完毕。 刑事模拟法庭剧本--抢劫角色:1、书记员一名2、审判长一名3、人民陪审员两名(刘夏雨4、被告人一名(张思建)5、法定代理人一名6、辩护人一名(成杰栋)7、公诉人一名(周鑫涛)8、证人一

3、名(徐嘉旸)9、法警两名(乔峰冒,魏威) (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纪律1、未以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不得发言、提问;5、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6、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震动位置;7、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8、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和司法警察有权制止,并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

4、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被告人已在羁押室等候庭审,其他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报告完毕。 审:传被告人到庭。(待两名法警将被告人押到庭后,敲一下法棰),现在开庭,首先查明一下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审:你叫什么名字?被:李飞飞。审:被告人你有无其他名字或者绰号?被:朋友都叫我“阿飞”。审:出生年月?被:90年12月20日审:民族?被:汉。审:籍贯?被:江苏涟水人。审:文化程度?被:初中。审:有无工作?被:无。审:家庭住址?被:江苏省涟水县青石镇大王庄200号。

5、审:在苏州有无暂住地?被:暂住本市胥江路一出租房。审: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被:没有。审:这次何时被刑事拘留?被:十月十日。审:何时被逮捕?被:十月三十日。审: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是否收到?被:收到。审:何时收到?被:十天前。审: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现在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飞飞抢劫一案。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沈建飞,人民陪审员孙志文、金云丽组成,由沈建飞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李娜担任法庭记录,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罗正义出庭支持公诉,大荣律师事务所律师黎烈文出庭为被告人李飞飞辩

6、护。因被告人李飞飞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其父亲李大龙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今天的庭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也就是说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判,可以请求换人。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审:以上各项权利,被告人听清了没有?被告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被:听清楚了,不需要申请回避。审:以上各项权利,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7、听清了没有?法定代理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法:听清楚了,不需要申请回避。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站起宣读)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李飞飞,男,90年12月20日出生于江苏省涟水县,汉族,初三辍学,无业,住江苏省涟水县青石镇大王庄200号,暂住本市胥江路一出租房。被告人李飞飞因涉嫌抢劫犯罪于2008年10月10日被苏州市公安局沧浪分局刑事拘留,10月29日经本院批准,次日由苏州市公安局沧浪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被告人李飞飞抢劫一案由苏州市公安局沧浪分局侦察终结,于2000年1

8、1月20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飞飞伙同同乡王东、朱耀宗、王进水(均另案处理),经事先商量后于2008年10月8日下午16时至本市劳动路胥江实验中学门口,拦住被害人王强,并以有事要谈为由,将王强挟持至附近一弄堂内,随后被告人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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