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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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拓银投资担保第()号反担保合同安徽省拓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人:安徽省拓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六安市开发区管委会经营地址:六安市凯旋国际广场24层法定代表人:郑仙喜反担保保证人:住所:法定代表人:为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与出票银行签订的号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银票)项下申请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证人根据与申请人签订的编号为拓银投资担保第()《担保合同》,向出票银行提供了银票《担保函》,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自愿为银票项下的担保债权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诚信守约、平等自愿的原则,经保证人与反担保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第一条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和期限反担保的主债权为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银票,金额为人民币,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银票的金额、期限均以实际出票为准)。第二条反担保的范围反担保的范围包括银票项下因申请人违约致使保证人为履行担保而支付的款项(包含但不仅限于保证人已经代偿或垫付的本金、利息、罚息、复息),以及根据委托担保合同产生的赔偿金、逾期担保费、资金占用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违约金、差旅费、抵质押物的变现费用)等。第三条反担保的方式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第四条反担保期间反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指

3、保证人根据担保向银行代偿或垫付资金之日。第五条本合同与银票和《担保合同》的关系一、本合同独立存在,只要银票中的借贷关系形成,不论银票和《担保合同》有何种瑕疵或其它原因而导致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反担保人仍应在本合同范围内对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如申请人不能按银票约定的时限清偿银票本金及其他费用,反担保人应主动筹措资金帮助申请人还款。如造成保证人代偿或垫付资金,反担保人必须在保证人代偿或垫付资金之日起十内立即清偿本合同第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债务。第六条保证人声明及保证一、保证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如实说明并提供其资产组成情况及证明文件。

4、二、保证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动产清单及权证(复印件)(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保险单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及其他信用资料。三、上述申请人发生债务的期限届满,债务人不能偿还部分债务或全部债务而由保证人代偿的,保证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反担保保证范围内以其所有资产足额承担保证责任。第七条反担保人声明及保证一、反担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具有反担保资格,不因任何指令、财力改变及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继承与赠与等法律行为的发生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反担保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系自愿和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合法行为。二、反

5、担保人了解上述银票、《担保合同》和本合同的内容,自愿为上述该笔银票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借贷关系成立,反担保即为不可撤销。银票、《担保合同》即使有所变更,反担保人仍应在合同范围内对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反担保人接受保证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向保证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合法、真实的,不存在虚假或误导。四、发生民事诉讼或变更公司章程、组织结构、更换银行帐号及印签等重大事项时,反担保人在事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保证人,并不因上述重大事项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五、本合同履行期间,反担保人财务状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反担保能力减弱或丧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

6、保证人,并主动追加经保证人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措施。六、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前,除非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采取下列行动: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质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改制、企业出售、并购、产权转让、减资等。3、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或未经保证人许可另行巨额借贷如违反上述任一条款,则保证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立即按担保金额的%向担保人提供现金反担保。七、对保证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摧收文件,反担保人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反担保人的寄送地址

7、即为本合同封面所记载的经营地址,保证人将有关函件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寄送上述地址后即视作反担保人亲收。如果送达地址有所变更的,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向保证人提出。八、申请人偿还其全部债务后,反担保人不再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如申请人到期不能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导致保证人发生代偿的,则保证人代偿所产生的所有款项获得全部清偿后,反担保人不再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处理一、违约方均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违约标的额的10%计算。二、如反担保人拒不履行清偿义务,保证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成多项措施。1、有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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