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天人观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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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秦儒家天人观辨正长期以来,学术界存在这样一种看法,认为中国古代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是以天人合一为基本特征的,天人之分到战国末期才由荀子提出。在儒家内部,孟子讲道德天,主张天人合一;荀子讲自然天,主张天人之分,二者思想是对立的。然而1993年出土的郭店竹简中有《穷达以时》一篇,其中明确提到天人之分。据发掘报告,出土竹简的湖北荆门郭店一号楚墓属于战国中期后段,约当公元前四世纪中期至公元前三世纪初,年代在荀子以前。这样看来,天人之分并非始于荀子,而可能是早期儒家的一个基本看法。那么,竹简天人之分的内容如何?与孟子、荀子是一种什

2、么关系?在思想史上具有何种地位?透过竹简,我们将对儒家天人关系产生哪些新的认识?这些无疑便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笔者不揣简陋,拟对此做出探讨,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指正。.L.编辑。(一)《穷达以时》“天人之分”的基本思想《穷达以时》简长26·4厘米,两端修成梯形。竹简现存15支,有两支已残损。根据墓葬年代,竹简的书写应在荀子之前。从其内容看,可能与孔子“陈蔡之困”有关,[1]类似记载又见《论语》、《庄子》、《荀子》等(二)《穷达以时》与孟子“性命之分”的联系竹简《穷达以时》出土后,由于其中天人之分的内容,人们往往首先想到

3、的是荀子,并对二者关系展开讨论。其实在先秦儒学史上,与竹简天人之分思想更为密切的是孟子而不是荀子。竹简的真正意义在于,它使人们发现孟子原来也讲天人之分,并纠正在天人关系上将孟、荀简单对立的看法。以往学者认为,孟子的天虽然具有多种含义,但主要谈论的还是道德天,孟子的天人合一就是在天与人(心)的道德意义上提出来的。其实,孟子不仅重道德天,也重命运天,后者在孟子思想中同样占据着重要地位。据《孟子·梁惠王下》,鲁平公欲见孟子,嬖人臧仓却从中作梗,孟子评论此事说:“(鲁侯)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侯,天也

4、。臧氏之子,焉能使子不遇哉!”君臣的知遇与否,不是某一个人所能决定,而是有一种外在的神秘力量在起作用,这种力量孟子称为天,这种天显然就是一种命运天。又比如,舜辅佐尧、禹辅佐舜时间都很长,恩泽施及百姓,而益辅佐禹的时间短,恩泽不及舜、禹大,加之尧、舜的儿子都不肖,而禹的儿子启贤。这样,舜、禹都做了天子,而益却失位于启。孟子解释这种差别性的根源时说:“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万章上》)一个人在位时间的长短,其后代的贤与不肖,都是由天决定的,“非人之所能为”。孟子由此对天、命作出自己的定

5、义:“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同上)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中,似乎并没有一个主宰者在发号施令,但又确实存在着一种人力所无可奈何的力量,它作用于每个人身上,使其或穷或达、或福或贵、或寿或夭,表现出不同的人生际遇,这种力量就是天,落实到个人就是命。与竹简一样,孟子提出命运天,并不是要人无所作为,而是要通过“察天人之分”,更好地发挥人的作用。所不同的是,孟子已不停留在天人之分上,而是更进一步,提出“性命之分”。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

6、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8],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下》)孟子认为,“口之甘美味,目之好美色,耳之乐音声,鼻之喜芬香”,四肢贪图安佚,这都是人的本性,然而能否实现,往往由命运决定,所以君子不将其看作是性;而“仁者得以恩爱施于父子,义者得以义理施于君臣,好礼者得以礼敬施于宾主,知者得以明知知贤达善,圣人得以天道王于天下”(赵歧注),虽然能否实现,一定程度上也依赖于施行者的时遇等等,但由于仁义礼智本身就根植于人性,所以君子不将其看作是命。不难看出,孟子的“性命

7、之分”实即来自竹简的“天人之分”,是对后者的进一步发展。我们知道,竹简由于着眼于天人关系,所以只强调人的职分在于德行,而将穷达祸福归之于天;孟子则由于提出性,将“人”具体到性,便不得不承认,原来被竹简归之于天的感官需要以及由此而来的对显达富贵的追求,其实也是性的一个内容,也是人的一种需要。这样他便将感官需要以及仁义礼智这些原来分属于天和人的内容,重新统一到性之中,并要对二者关系作出说明。孟子认为,感官需要与仁义礼智虽然都属于性,但二者有根本区别,这种区别就表现在它们与天和命的关系上。“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

8、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尽心上》)仁义礼智内在于性,由于人具有意志自由,“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否实践完全在于自己,与命运无关,所以是“在我者也”;而感官需要以及希望富贵显达等虽然也出于性,但“求之有道,得之有命”,能否实现取决于命,所以只能看作是“在外者也”。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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