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征收法律问题探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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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地征收法律问题探悉[农地征收法律问题探悉]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村的土地被征收,农民失去了生活的基础性保障,土地被征收后农民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三无人员,在农地征收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法律问题,本文从农村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从征地的合法性,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农村被征收土地无劳动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等几个重点方面对农地征收存在的问题进行解析及批判,希望能对农地征收问题上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农地征收法律问题探悉。关键词征地补偿法律探析中图分类号

2、:D922.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ki.1009-0592.2016.06.120我国农村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与农村集体之间所有权的转移,它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给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相应的补偿后,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的行政行为。一、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

3、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须知第5条规定“承包土地的农户要服从农田基本建设。服从国家建设用地要并依法取得合理补偿。”因而农村征地具有法律依据,合法征地理应受到保护。二、农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城镇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国家宏观调整对农田管理模式的变更,农村土地征收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当前,农民关心的问题是国家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地赔偿由哪些方面构成,计算方法是什么?依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

4、、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补助费,其他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进行的补偿。依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金,安置补助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精神,土地补偿费用的主要部分要给被征地的农民,因此,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符合本地情况的补偿标准和分配比例。(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活来源和生产

5、资料的农业人口的生活,给与的补助费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按照被安置的农业人口以及土地被征收前村民集体中可耕种土地的多少计算。法律对安置补偿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每亩土地设定了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四倍到六倍的规定,以及每公顷土地的最高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的限制条件。(三)青苗补偿标准在征收土地之前的青苗,因征地被毁掉的,应该按照在田作物的一季产量,产值计算,并给予补偿,具体标准,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照一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

6、产值补偿。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按照一季度的产值进行补偿,另外,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能移植的尽量进行移植,如果必须砍伐,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用地单位给予伐工工时费,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讲,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各省市县政府按照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市场重置价格制定。在征地过程中,涉及补偿被征收土地上有电力,通讯,水利,交通等设施的,应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惊醒评估定价然后确定补偿标准,法学论文《农地征收法律

7、问题探悉》(..)。对于征地公告颁布之后,突击抢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依照法律的规定不予补偿。三、农村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政策不明,农民不懂,缺少沟通农民群众对征收土地政策和法律了解的不够全面,透彻。另外,基层领导干部抱着“法不可知则威不可言”的态度,单方面认为“农民知道得越多,工作越难开展”,对征地政策不能正确的宣传,老百姓从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工具获得不全面的信息,由于缺少沟通,在整个征地过程中农民处处抵触。(二)权属不清,各方利益冲突较为严重《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为乡镇、村、村民小组;但是到

8、目前为止农村集体土地没有进行明确的土地确权。农村土地中存在的荒山荒沟,集体坟场,水渠河道,集体林场,自留地,口粮田都没有明确的登记,由于历史原因土地权无凭证;即使一个村也存在村民小组之间由于四界不清,产生纠葛。(三)土地补偿费用偏低,农民处处抵触当前新修定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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