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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色字体请勿打印)★此页为封皮统一装订样版学校代码:学号:分类号:密级:小初黑体硕士学位论文3号宋体加下划线题目:教唆未遂的可罚性问题研究——兼议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的问题与完善作者:XXX指导教师:XXX教授专业:××××××××时间:×年×月刑法学或民商法学等或:副教授此为英文标题,字号30号,字体为Timesnewroman30号,加粗Researchonthepunishmentofattemptedinstigates-theproblemandtheconsummationonthesecondpar

2、agraphofArticle29intheCriminalLawofPRCAThesisSubmitted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FortheMaster’sDegreeinLawBy(作者姓名汉语拼音)Supervisor:导师汉语拼音注意时间修改Major:专业Submittedtime:May,2014HainanUniversity,Haikou,Hainan,P.R.China2014海南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

3、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或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说明本人完全了解海南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为存在馆际合作关系兄弟高校用户提供文献传递服务和交换服务。本人授权海南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

4、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保密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论文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本人已经认真阅读“CALIS高校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发布章程”,同意将本人的学位论文提交“CALIS高校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全文发布,并可按“章程”中规定享受相关权益。同意论文提交后滞后:□半年;□一年;□二年发布。论文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

5、月日黑体小三号,居中;1.5倍行距,段前0行,段后1行摘要教唆未遂行为在我国是否具有可罚性,目前极具争议。缘于教唆未遂的概念与教唆犯性质之间的紧密关联性,目前我国刑法理论习惯于在教唆犯的性质下探讨这一问题,即以教唆犯从属性说或教唆犯独立性说来逻辑演绎教唆未遂行为的可罚与否。但这种简单化的思维并没有为理论抑或司法实务于该问题的解决简单化,争论有愈演愈烈之势。有必要于理论上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方式重新加以检讨,并合理寻求教唆未遂可罚与否的判断基准。鉴于此,本文展开了对教唆未遂可罚性问题的探讨。全文分为四个部分:摘要正文首行缩进2

6、字符,宋体小四号;行距:多倍行距1.25;间距:段前、段后均为0行。第一部分是教唆未遂可罚性问题之逻辑前提的探讨,即教唆未遂的概念厘清。从目前刑法理论就教唆未遂讨论的需要、教唆未遂的规范概念、专业用语约定俗成的习惯和中外刑法学术交流的需要等方面考虑,教唆未遂的概念应当界定为“教唆者已经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者还没有着手实行所教唆之罪”,它包括“失败的教唆”和“无效果的教唆”两种情形。第二部分为教唆未遂可罚性的肯定。将教唆犯的性质作为教唆未遂可罚性问题之前置性问题的见解,不仅在说明教唆未遂是否可罚的依据上过于形式化,在逻

7、辑的论证上也存在显然的错误。就教唆未遂可罚与否的判断基准,应当从“有无侵害法益的危险”、“有无刑事政策上处罚的必要性”和“有无为处罚提供依据的条文规范”等方面寻求。可以认为我国现行刑法采取的是从属性说的立场,《刑法》第29条第2款就教唆未遂的处罚规定,是从属性立场下的例外处罚。第三部分是教唆未遂可罚范围的限定。虽说教唆未遂在我国具有可罚性,但从刑法谦抑性理念和《刑法》第13条“但书”出发,其可罚的范围应有所限定。教唆未遂的可罚范围,可从教唆内容的性质和教唆未遂行为的具体类型这两个方面进行具体限定:教唆未遂的处罚应限于重罪

8、(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教唆未遂;当教唆者的教唆意思尚未到达被教唆者,或教唆者的教唆意思已达到被教唆者但不足以引起被教唆者产生犯罪决意的,对教唆未遂仍不应科以刑责。“关键词”三字用黑体小三号,与摘要之间空一行。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间隔,末尾不加标点,用仿宋_GB2312字体小四号;行距:多倍行距1.25;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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