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与台湾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

大陆与台湾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

ID:25924502

大小:66.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11-23

大陆与台湾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_第1页
大陆与台湾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_第2页
大陆与台湾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_第3页
大陆与台湾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_第4页
大陆与台湾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大陆与台湾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大陆与台湾审计制度的比较研究【摘要】台湾审计制度的初步确立是在1912年,其特点是审计部门属监察部门,对其进行比较研究,有利于我们了解海峡两岸审计制度发展过程中的各自特色,也可以为大陆审计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行政型审计制度监察型审计制度比较  台湾地区审计制度与欧美三权分立的国家,将审计权隶属於行政权、立法权、或司法权之下的“政体”截然不同,将审计权列为五权分立中之一权属监察部门。大陆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台湾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海峡两岸的政治经济制度除了本质区别外,由于各自审计建制的社会历史背景和立法技术不同,大陆与台湾审计制度还存在一些明

2、显差别。本文从审计环境出发,对大陆与台湾的审计制度作一个较为全面、客观、深入的比较。  一、关于审计制度的特点方面  对于世界各国而言,审计制度都没有固定的、一成不变的模式。每个国家或地区都是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与政治体制来构筑自己的审计制度,并随着政治经济体制而发展变化。大陆与台湾的审计制度,是两种不同的体制即行政型审计制度与监察型审计制度。  行政型审计制度与监察型审计制度相比较而言,它们各自有自己的优劣之处。就大陆行政型审计制度而言,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首先,审计署是大陆的最高审计机关。依照宪法规定,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

3、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而审计机关具有宪法规定的独立性。  其次,政府审计机关实行的是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  第三,政府审计审核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应该在该级政府首长的领导下实施,并向其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报告经政府首长认定后方可向人大常委会提交。  第四,政府审计机关可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关系隶属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立审计管理范围。大陆对审计业务管辖分隶属管辖和级别管辖两种,如遇有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可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  第五,政府审

4、计机关除了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报告外,还应在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这一规定为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审计结果中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监察型审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与行政型审计制度相对的概念。台湾监察型审计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台湾地区审计系统为当局财务联综组织之一环。当局所有财务收支必须通过行政、主计、公库、审计四个系统办理。行政系统职司收支命令之发布;主计系统掌理预算、会计、决算;公库系统执行库款之出纳及公有物之保管;审计系统执行财务审计与财物稽察,四个系统依法各司其职,互相制衡,这充分说

5、明孟德斯鸠的权力制衡和三权分立原则深深影响了台湾的“政体”架构。  其次,审计权为监察权之一,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职权。这种表现为大陆法系审计制度与孙中山先生创立的五权分立精神相结合,既顺应了世界审计立法的潮流,同时又保留了台湾本土“政体”的特点。  第三,监察部门设“审计长”之职,由最高行政长官提名,经立法部门同意任命。“审计长”具有较高独立性。  第四,“审计长”应于行政部门提出决算三个月内,依法完成其审核,并就决算的审核报告向立法部门报告。决算的审核对立法部门负责,乃表示审计长在台湾当局所属部门中更具枢纽之地位。  第五,审计部门掌握台湾地区政府及其所属机关审

6、计业务,即政府审计系统采取一条鞭制。  从大陆与台湾审计制度的特点来看,涉及的内容差异很大。比较而言,台湾地区审计制度的独立性、权威性比较高。  二、关于审计职权  大陆审计法对审计机关职权作了详尽的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它依照审计法规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核,以确任其:  1.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按规定报送预算或决算的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的完整、清楚及真实;  3.内部审计制度均能健全管理。为了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机关

7、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同时,审计机关还有权制止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通过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己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台湾地区审计制度在立足于自己的特点的同时又吸收英、美审计制度的优点。从具体内容上看,台湾审计机关的主要职权为:执行财务审计,如审查法定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预算变动异常或执行进度落后的计划,适当派员办理专案稽察,审核有无违法预算或违反有关法令的不当支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