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建和谐家庭的思考

对构建和谐家庭的思考

ID:26007060

大小:52.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24

对构建和谐家庭的思考  _第1页
对构建和谐家庭的思考  _第2页
对构建和谐家庭的思考  _第3页
对构建和谐家庭的思考  _第4页
对构建和谐家庭的思考  _第5页
资源描述:

《对构建和谐家庭的思考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对构建和谐家庭的思考摘要:家庭暴力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我国在民事法律上对家庭暴力规定的内容不多,对反家庭暴力的措施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从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入手,试图找出反家庭暴力的措施,以维护家庭的和谐和稳定。  关键词: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措施    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关注。家庭暴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一)》的规定,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定义,在使用上是较为狭窄的。第四十

2、八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第2条,将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理解定义为:“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体、心理及性方面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社会性别的家庭暴力行为。”这说明暴力行为包括身体、心理和性等三个方面。  1家庭暴力的范围    我国对家庭暴力还没有明确的范围,笔者认为在确定家庭暴力范围时应注意从以下几方面界定:(1)家庭暴力可发生在婚姻家庭、未婚同居家庭、同性恋家庭中;(2)家庭暴力可发生在夫妻间、曾有配偶关系的人间、伴侣间、父母子女间、兄弟姐妹间、祖孙间以及其他家庭成员间;(3)家庭暴力的手段既有作为的

3、,也有不作为的;既有直接指向受害人的,也有间接指向受害人的;既有身体的,也有语言的;(4)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有身体方面的、性方面的、精神和情感方面的、经济方面的;(5)从程度上讲,对受害人造成任何损害和伤害的行为都应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    2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    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有诸多方面,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1)由观念错位,贪恋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人在各种传统的、现代的、本土的、外来的思想、文化、观念、习俗的激烈碰撞中,思想迷失了方向,

4、道德观念特别是婚姻道德观念发生了错位。一些男性视糟粕为时尚,以拥有“婚外情”作为向人炫耀的资本,有的在外与“二奶”长期非法同居,生儿育女。回家则对妻子“横挑鼻子竖挑眼”、使妻子“左右不是”,以种种借口逼迫妻子离婚,更有甚者,将所包“二奶”带回家中居住,把妻子赶出家门,妻子稍有反抗,则会招致家庭暴力。(2)一些男性性格扭曲、品行不端直接引发家庭暴力。一些男性性格扭曲,常常无端怀疑妻子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许妻子和别的男性说话,不许妻子贴补家用外出打工赚钱,妻子若有反抗,就会遭到家庭暴力;一些男性沾染上不良习惯,整天贪于玩乐,游手好闲

5、,在外赌博、酗酒、嫖娼无所不为,有的横行乡里,危害百姓,是人见人恨的恶霸。(3)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思想作祟引发家庭暴力。一些男性大男子主义思想根深蒂固,总是以居高临下的心态任意摆布和欺侮妻子,发威逼打骂妻子为能事,常常因一点点生活小事,对妻子大打出手,以此来满足自己“男子汉大丈夫”的自尊心。(4)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从历史发展来看,我国长期以来“男尊女卑”传统的夫权思想,在当前市场经济形势下有所抬头;从社会角度来看,一是我国妇女的地位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二是社会上多数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事”、“清官难断家务事”。劳动社会

6、化程度不高、生育风险还基本上由女性自身承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女性处于下岗、失业率高,再就业难的境地。在调查中发现,97%家庭中,女性的收入低于男性,男女两性实际收入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与男性相比,女性仍属于低收入群体。在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妇女,大部分妇女还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和家庭经济支配权,这就造成了其在经济上过于信赖丈夫的事实,一些女性甚至被丈夫视为生活上累赘,常因向丈夫索要生活费遭到家庭暴力。(5)我国现行法律尚无配套的比较完善的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措施,缺乏执法监督制度。在立法上,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制止家庭暴

7、力的法律分散于各个法律之中,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6)在法律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许多公民没有意识到家庭暴力是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而社会舆论对此采取宽容态度而未能给予及时的、大张旗鼓谴责,对致暴者没有威慑作用。3反家庭暴力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在我国,对家庭暴力问题虽然已经有了一些规定,而且这些规定在制止家庭暴力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容否认的是,现有的法律规定还有很多的不足,其主要表现为:(1)现行的刑事法律中对有关家庭暴力方面的犯罪诸如虐待、遗弃等多以“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为条件,而且在程

8、序上多将其列为自诉案件,这势必会把相当一部分家庭暴力行为不当地排斥在刑事干预之外;(2)由于刑法中没有明确承认”婚内强奸“,由此,影响了对婚内性暴力的处理;(3)在民事法律方面,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第一次将”禁止家庭暴力“写进全国性的法律之中,但对家庭暴力未做明确界定。最高人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