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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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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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采购交易行为,科学合理地实施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招标采购交易中的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含区、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使用国有资金、公共资金和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含水利、交通等建设工程)项目、国土资源使用权出让项目、国有产权转让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含医疗器械采购),其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前款规定的招标采购交易项目,均须进入

2、市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交易。第三条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负责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交通、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卫生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管办分离、同城合一、资源共享”。招标采购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市招投标管理领导组建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制度,适时研究、制定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协调处理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第六条市有关行政主管部

3、门对下列项目招标采购交易活动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能,由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集中行使:(一)市建设部门负责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市水利、交通等部门负责的水利、交通等建设工程项目;(二)市财政部门负责的政府采购项目;(三)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出让项目;(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的国有产权有偿转让项目;(五)市卫生部门负责的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六)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道路、桥梁、广场的广告设置权、冠名权,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权和其他社会公共资源的使用权、经营权的有偿转让项目等。第七条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对招

4、标采购交易活动实施事前参与了解(招标采购项目进入市招投标中心之前的事项)、事中集中监管(招标采购项目在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过程)、事后协助监督(招标采购交易履约情况),主要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能:(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采购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制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监督的具体管理制度,规范招标采购交易行为;(三)依法审核应进入市招投标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国土资源和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的方式;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及有关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备案;对国有投资项目招标采购交易合同签订和履行结果实行监督检查;(四)建立并管理各类评标专家库,建立中

5、介机构、供应商备选库,建立招标、采购交易各方当事人参加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诚信档案;(五)受理有关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举报投诉,并按照本办法规定调查处理招标采购交易活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六)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存清退情况实行监督;(七)对市招投标中心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八条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能:(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采购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指导、监督本行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实施;(三)依法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资格实施管理,协助市招投标监督管理

6、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当事人参与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诚信档案;(四)受理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投诉举报,监督管理招标采购合同执行,查处违反招标采购交易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第九条市监察局负责对招标采购交易执法活动依法实施监督,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执行本办法情况实行监察,受理投诉举报;(二)对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处理涉及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举报投诉情况实行督查;(三)负责查处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

7、人员、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条招标、采购、出(转)让人对其招标采购交易项目,应当在收到项目批准文件后,将有关批复文件抄送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第十一条招标采购交易监督工作基本程序:(一)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按照规定12全文查看对招标、出让、转让、采购方式和有关文件进行审核;(二)招标、采购、出(转)让信息经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审查后,由市招投标中心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予以发布;(三)市招投标中心按照招标、采购、出(转)让文件确定的时间合理安排活动场地和日程,并在

8、场内进行公布,同时报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涉及国有资金、公共资金项目的投标(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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