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行刑事和解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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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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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实行刑事和解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刑事和解制度;适用范围;程序要求;实体要求  论文摘要:推进刑事和解制度的实行并使之得以立法确认是我国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积极探索和研究刑事和解制度及其实行中的若干具体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刑事和解制度是一种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加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方式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后,国家专门机关根据这一和解结果酌情不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近年来,这一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成为了法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也有一些基层法院对此进行了初步的司法实践,其

2、效果得到了社会的积极评价。但关于刑事和解制度的问题,目前仍存在很多争议,持不同意见的各家均大致从渊源、法理、现行法律根据、社会意义等方面展开了积极的讨论。笔者赞成在刑事诉讼中积极地推进这一案件处理方式并使之成为一项定型的制度,但有若干实行中的具体问题需要加以研究。本文拟就实行刑事和解制度的现实意义和实行中的若干具体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推行刑事和解制度的现实意义  恢复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是实行刑事和解制度最现实的意义。我国刑法在关于刑法的任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

3、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这个任务的重要目的就是为了一种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受侵害,或者即使受到侵害也可以通过刑罚的实施而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即所谓恢复正义,从而保证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的实现。恢复正义并不仅仅在于公正诉求的个别实现,最根本的还在于建立一个持久的和谐环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出发,作出了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由此可见,构建和谐社会不是局部的问题,而具有事关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全局意义。刑事和解制度在恢复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犯罪是非法追求的极端实现方式。犯罪行为的发生使我们企图建立并维持的社会正义状态被暂时打破,由此受到损害的从总体上说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从局部说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为了使这种被暂时打破的社会正义恢复到先前状态,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制裁。这些制裁主要包括对犯罪分子的自由、财产和政治权利予以不同程度的剥夺。这些制裁集中体现的是对犯罪的震慑,作用在于使

5、犯罪的人在“犯罪之乐和刑罚之苦”中进行比较,从而做出以后阶段的人生选择,这也是刑罚的主要功能之一。人们的良好愿望是,犯罪的人通过“刑罚之苦”而放弃“犯罪之乐”,从而使社会正义得以恢复并持续维持。但人们却经常看到这样的事实,一些犯罪的人并没有在刑罚中吸取足够的教训,二进宫,三进宫的并不鲜见。这不能不使人们对刑罚在恢复社会正义方面是否具有足够的力量产生质疑。  应当注意的是,现行刑法关注较多的是对社会整体秩序的恢复,而对具体受害人因犯罪所遭受的损害却重视不够,即受害人个体权益的恢复往往落空。这些权益既有物质上的,也有精神层面的。

6、物质上的利益不能恢复表现在,受害人因犯罪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在大多数案件中不能得到弥补,犯罪的结果使一些受害人家庭陷入贫困;精神上的创伤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抚慰表现在,刑罚的决定与受害人牵涉不大,受害人的参与程度较低,从而使其在精神层面的诉求得不到应有的关照。  可见,现行刑罚制度对罪犯的制裁较多地注重了对整体社会关系的恢复(我们假定刑罚和罪行相当的,社会正义在这个层面上得到了恢复),但却对直接的受害人合法权益遭受的损害恢复不够,从这个意义上看,现行刑罚制度在恢复社会正义方面是不足的。  采取刑事和解制度,则可以使受害人不仅在精神

7、层面的伤害可以得到较大程度的抚慰(因为有加害人的直接道歉、悔罪和双方的情感沟通,这有利于情感损害的修复);而且受害人还可以得到较为充分的经济补偿,这有利于弥补受害人因犯罪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如此,则犯罪侵害的为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也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恢复。  此外,采取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增强加害人自动认罪、悔罪的意识,可以从更深的层面触及加害人的思想灵魂,这有利于加害人自觉改过自新,从而使预防犯罪有了更深刻、更自觉的思想基础。  还应当注意的是,加害人对通过刑事和解程序后所受到的刑事处罚(可能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了更大

8、的认可度,这可以提高加害人接受刑罚和改造的自觉性,降低其对刑罚的抵触情绪。加害人主观恶性的降低或者消除是社会正义得到持续维护的重要积极条件。  从大量的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到,一方面加害人由于对刑罚制裁的抵触,往往有抗拒改造或者基于对社会的仇视而再次犯罪、多次犯罪的情形发生;而另一方面,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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